下午
2014年3月20日
人权理事会今日下午通过了关于伯利兹、乍得和中国的普遍定期审议结果。主席提到,伯利兹收到了103条建议,接受63条,对另2条作出进一步说明,尚不接受其余建议;乍得收到174条建议,接受119条,拒绝其余建议;中国收到252条建议,接受204条,注意到其余建议。
伯利兹外交部顾问阿耶莎·波兰德(Ayesha Borland)表示,伯利兹将人权视为其发展、民主和独特生活方式的基本内容,出于这些理由,该国十分严肃地对待此次审议。伯利兹接受了103条建议中的65条,其中26条被视为已在执行的内容,涵盖教育、保健和社会保护领域。尽管伯利兹理解提出建议的缘由,但该国对另外38条建议持保留立场,包括对特别程序发出长期邀请、死刑、最小结婚年龄、将同性活动非刑罪化等问题。伯利兹遗憾地面对着能力限制问题,无法按照最良好的意愿在某些领域采取行动,例如及时向条约机构报告。
在讨论伯利兹问题时,多名发言人欢迎该国政府通过立法改革、减贫和获得优质教育,努力增加对儿童的保护。发言人也注意到,尽管存在经济困难,但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也做出了努力。发言人敦促伯利兹政府考虑提高刑事责任年龄,使其符合国际公认的标准,并继续开展落实性别平等政策的工作。伯利兹对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投入可以从其接受大部分建议中得到反映。
在讨论伯利兹问题期间发言的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委内瑞拉、阿尔及利亚和古巴。
加拿大艾滋病/艾滋病毒法律网络(Canadian HIV/AID Legal Network)、少数群体组织(Minority Rights Group)和加拿大人口与发展行动组织(Action Canada for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也作了发言。
理事会随后通过了关于伯利兹的普遍定期审议结果。
乍得人权与基本自由部部长易卜拉欣·库拉马拉(Ibrahim Koulamallah)重申了该国将落实已接受建议的承诺,并呼吁联合国予以积极合作和支持,以建设该国国家人权机构的能力。乍得接受了鼓励其采取措施增强法律和机构框架的建议,并拒绝了已在执行的建议。性别平等是乍得政府的优先事项。为了确保遵守《儿童权利公约》,乍得政府通过了多部门政策和法律处置权,并确保武装部队不会雇用童军。乍得的法律为保护被拘者权利提供了框架,包括他们在遭受虐待的情况下获得法律补救的权利。
代表团欢迎乍得建设性地参与审议,并注意到该国在提高生活水平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的努力。发言人敦促该国政府继续努力保护最弱势群体,提供健康服务和教育,应对各种持续的挑战,例如长期贫困和暴力侵害妇女问题。代表团对乍得承诺保护和促进人权表示赞赏,并呼吁国际社会继续支持乍得的努力。
阿尔及利亚、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中国、科特迪瓦、古巴、吉布提、厄立特里亚、加蓬、利比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和尼日尔参与了讨论。
以下非政府组织也作了发言:国际人权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Leagues)、大赦国际、非洲通信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组织(Organisation pour la Communication en Afrique et de Promotion de la Coopération Economique International)、非洲维护人权会议(Rencontre Africaine pour la Défense des Droits de l'Homme)、乍得环境行动社(Tchad Agir pour l’environnement)。
理事会随后通过了关于乍得的普遍定期审议结果。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吴海龙表示,中国十分重视提出的建议,并接受所有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议。中国已采取措施在多个领域推进人权,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发展权,扶贫,创造就业,农民工和教育权。在网络和言论自由问题方面,中国网民数量为全球第一。各个宗教团体团结而稳定,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保障,区域民族自治体系已经落实。一些建议未被接受主要是因为它们不具可操作性,而且不符合中国的现实,例如有关死刑问题的建议;另一些建议,例如涉及法外拘留的建议,未能正确反映事实。
在讨论期间,多名发言人提到,中国成功地执行了上一轮周期内提出的建议;众多领域均取得了进步,包括就业和宗教自由等问题。发言人称赞了中国在实现全球发展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包括在南南合作和三边合作领域采取有力的措施。有其他发言人欢迎中国接受《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方面的建议,但同时促请其批准相关重要公约,终止各种形式的任意拘留。代表团鼓励中国继续采取一切措施保护人权并打击所有形式的歧视。发言人还对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和拘押人权活动人士与律师问题表达了关切。
在讨论中发言的有古巴、吉布提、埃及、厄立特里亚、加蓬、德国、印度、伊朗、爱尔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黎巴嫩和苏丹。
以下非政府组织也作了发言:国际人权服务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世界反酷刑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against Torture)、荷兰文化与休闲中心(COC Netherlands)、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际人权同盟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Human Rights Leagues)、人权观察、加拿大律师人权观察(Lawyers’ Rights Watch Canada)、加拿大人口与发展行动组织、大赦国际。
理事会随后通过了关于中国的普遍定期审议结果。
人权理事会将于3月21日(周五)上午10点继续开展工作,届时将审议关于摩纳哥、刚果和马耳他的普遍定期审议结果。
审议关于伯利兹的普遍定期审议结果
理事会面前有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关于伯利兹的报告(A/HRC/25/13)
伯利兹外交部顾问阿耶莎·波兰德(Ayesha Borland)表示,伯利兹将人权视为其发展、民主和独特生活方式的基本内容,出于这些理由,该国本着坦率而投入的精神,十分严肃地对待普遍定期审议。审议不仅在理事会的会议室里进行,也在国家层面展开,这包括从报告的准备、审议、再到如何落实建议的过程。伯利兹在审议的各阶段都有众多领域的利益攸关方参与,包括政府、民间社会和公民等。伯利兹接受了103条建议中的65条,其中26条被视为已在执行的建议。自2013年10月的审议以来,该国政府决定扩充获得教育和保健的途径,并通过具体行动增强社会保护体系,包括:扩大全国健康保险机制的范围,使其包含北伯利兹;扩张教育附属机构;增加有条件的现金划拨和食品分发项目的受益人。伯利兹已决定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和《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
伯利兹对38条建议保留意见:尽管该国理解提出建议的缘由,但还需在国家层面对此进行进一步磋商。波兰德女士解释说,尽管伯利兹无法支持向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发出长期邀请的建议,但该国将考虑按照具体情况发出这类邀请,去年12月贩运人口问题特别报告员的访问便是佐证。伯利兹无法接受废除死刑的建议,因为死刑是法律中有效的一部分,不过该国已有近30年没有执行死刑。同样,伯利兹无法支持最小结婚年龄的建议,而此前这个年龄已被增加到16岁且需父母许可。考虑到文化因素,继续提高这个年龄需要进一步的广泛国家磋商。其他不支持建议的原因包括:经济影响,例如设立新机构问题;仍在审理之中,例如同性活动的非刑罪化问题;执行措施复杂,例如宪法修订问题。在国家层面,普遍定期审议程序成为了国家盘点各方各面和自我评估的催化剂。作为小国,伯利兹遗憾地面对着能力限制问题,无法按照最良好的意愿在某些领域采取行动,例如及时向条约机构报告。国际社会和联合国机构在能力建设与人权教育主流化方面的努力受到了欢迎。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表示,在争取儿童权利方面的许多进展中,儿基会尤其欢迎政府努力通过立法改革增加对儿童的保护。儿基会促请伯利兹政府考虑将刑事责任年龄提高到国际公认的标准。
委内瑞拉欢迎伯利兹政府本着公开的精神开展建设性对话。委内瑞拉向伯利兹在经济困难的背景下努力促进和保护人权致以敬意,并提请注意该国政府实现既定目标的意愿,并建议通过报告。
阿尔及利亚欢迎伯利兹对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投入,这可以从其接受大部分建议中得到反映。阿尔及利亚尤其欢迎该国接受了有关继续努力落实性别平等政策的建议。
古巴表示其有机会在审议期间对伯利兹实现性别平等的努力表示赞赏。古巴还关注了减贫方面的努力。古巴注意到2012年教育部门战略的落实情况和获得优质教育方面的真正进步,尽管依然存在挑战。
加拿大艾滋病/艾滋病毒法律网络(Canadian HIV/AID Legal Network)在联合声明中发言,祝贺伯利兹在准备报告之前与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开展磋商。伯利兹并未遵守其国际承诺开展行动,这与其对97.7号建议表达的意见不同。政府能否以其他国家为榜样,从实质上解决该国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遭遇的社会差距问题?
少数群体组织(Minority Rights Group)在联合声明中希望伯利兹收回其向加勒比法院的上诉,该上诉质疑伯利兹最高法院的调查结果,即承认玛雅人是南伯利兹的土著人口。少数群体组织遗憾地表示,该国政府未能接受关于国际劳工组织第169号公约的建议,以及关于玛雅人社区获得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建议。
加拿大人口与发展行动组织(Action Canada for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在联合声明中赞赏了伯利兹政府打击对艾滋病/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成见的意愿,但遗憾地表示,自上一轮周期以来,该国并未就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问题开展活动。该组织促请政府落实相关法律和政策,旨在消除基于性取向的歧视。
伯利兹外交部顾问阿耶莎·波兰德表示,关于伯利兹人权问题的对话将在普遍定期审议的届会之间继续进行。她重申,伯利兹致力于应对最为严重的人权侵犯问题,并对工作组即将通过的报告表示欢迎。
人权理事会随后通过了关于伯利兹的普遍定期审议结果。
审议关于乍得的普遍定期审议结果
理事会面前有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关于乍得的报告(A/HRC/25/14)。
主管人权和基本自由事务的部长易卜拉欣•库拉马拉(Ibrahim Koulamallah)再次重申乍得致力于落实此前接受的建议,并呼吁联合国为乍得在国家人权机构的能力建设方面提供积极的合作和支持。在提出的174条建议中,乍得接受了119条,拒绝了55条。乍得接受了关于鼓励加强法律和体制框架方面的措施的建议,并拒绝了正在落实的一些建议。乍得致力于批准一些国际人权文书,包括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二项任择议定书》以及《禁止酷刑公约的任择议定书》。乍得的法律确保男性和妇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性别平等是乍得政府的一大优先事项,政府将继续采取措施提升妇女地位以及她们在公共生活的参与。乍得正在采取措施应对有害的传统做法,包括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和死刑,方法为意识提升运动和刑法改革。
为确保尊重《儿童权利公约》,政府已经通过了多部门的政策和法律处置权,并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在地方层面设立联络点。乍得已确保军队未雇佣任何童军。乍得的法律为保护被拘者的权利提供了一个框架,包括在遭到虐待时获得法律补救的权利。乍得已根据国际标准建造新的拘留设施。刑法草案将考虑纳入禁止酷刑问题。乍得已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的支持下采取措施,以有效打击人口贩运现象,并将通过具体法律来协调这一问题的法律处置权。乍得已落实调查委员会就2008年事件提出的建议。乍得正在确保对所有关于当局实施酷刑和虐待的指控进行调查。乍得致力于保护境内流离失所者,并确保他们可以获得公共服务。不同于一些指控,乍得并不打算修订新闻法,因为该法律并未侵犯言论自由且对记者进行了保护。记者和人权维护者不受限制地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该法律只禁止煽动仇恨的行为。
阿尔及利亚对乍得为加强对人权的促进和保护而加强立法和体制建设表示欢迎,批准一些人权文书证明了乍得在这方面的工作。阿尔及利亚对乍得支持司法改革、关于儿童参与武装组织的国家行动计划和国家发展计划的工作表示称赞。
贝宁鼓励乍得在促进人权方面再接再厉,尤其是在教育、卫生、妇女权利和儿童保护领域。乍得应该加快批准尚未缔约的国际文书,尤其是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二项任择议定书》。
博茨瓦纳为乍得在禁止雇佣童军并帮助他们复员和重返社会方面取得的成绩感到鼓舞。博茨瓦纳对乍得通过国家性别政策和战略来打击基于性别的暴力表示称赞。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乍得致力于促进妇女和儿童的权利。
布基纳法索对乍得在促进人权方面的诸多措施表示满意,特别是那些为弱势群体谋福利的措施,比如禁止雇佣童军并确保他们重返社会。布基纳法索还提到了关于性别平等的国家立法以及打击基于性别的暴力问题,并促请乍得本着合作的精神落实已接受的建议。
中国对乍得在审议中的建设性参与表示欢迎,并感谢乍得接受建议。中国提到了乍得在改善民生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的工作,并促请政府积极落实发展战略,吁请国际社会支持这些工作。
科特迪瓦对乍得对建议的关注以及在本次审议周期中的回复表示感谢,并促请政府继续保护最脆弱的群体。科特迪瓦再次呼吁国际社会继续支持乍得的工作。
古巴对乍得已经落实了之前的建议这一事实予以关注,并指出政府为促进发展并减少不平等现象付出了许多努力。古巴促请乍得继续落实方案和措施,以继续应对持续贫困、针对妇女的暴力以及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教育等挑战。
吉布提对乍得在审议期间接受大多数建议表示满意。吉布提对乍得致力于保护和促进人权表示称赞,建议通过报告,并预祝乍得在落实已接受的建议方面取得成功。
厄立特里亚对乍得克服巨大挑战而保护并促进人权的工作表示欢迎。厄立特里亚对乍得通过大量建议表示欢迎,并呼吁通过报告。厄立特里亚已做好准备与乍得在落实建议方面进行合作。
加蓬对乍得通过大量国际人权文书并接受让国家人权机构符合《巴黎原则》的建议表示欢迎。加蓬鼓励乍得继续加强对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妇女以及儿童权利的保护。
利比亚对乍得在人权领域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包括批准国际人权文书并将其引入国内法。虽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但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乍得将会在人权领域取得成功。
马里对乍得与所有行为者之间开放的合作表示欢迎,包括国际人权机制。马里鼓励乍得继续改进国内的人权保护工作。马里呼吁通过乍得的报告。
毛里塔尼亚为乍得与所有人权机制间的合作表示欢迎,包括普遍定期审议,并对政府对建议的回应表示称赞。乍得应该继续排除万难,加强对人权的促进和保护。毛里塔尼亚相信乍得有意愿克服困难实现目标。
摩洛哥表示,乍得与普遍定期审议之间的高级别互动是对该国法治的证明。摩洛哥对乍得在打击贫困、改善卫生、改革司法部门并增加法院数量、以及成立律师协会并建造法庭方面的进展表示祝贺。
尼日尔表示,乍得在批准国际人权文书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并在将这些规定纳入国内法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在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收到的建议将有助于乍得调整并加强措施,以确保对人权的保护。
国际人权同盟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Leagues)促请乍得尽快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因为对于2008年初步政变以来悬而未决的案件来说,这至关重要。乍得多次试图限制媒体的自由,令人遗憾的是,关于修订新闻法以保护记者并确保新闻自由的建议遭到了拒绝。
大赦国际遗憾地表示,许多被拒绝的建议都涉及关键的人权问题,比如强迫失踪、酷刑、虐待以及攻击记者、政治对手和人权维护者。大赦国际对乍得拒绝关于禁止在武装冲突中雇佣并使用18岁以下儿童的建议表示失望。
非洲通信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组织(Organisation pour la Communication en Afrique et de Promotion de la Coopération Economique International)对向乍得提出的建议和相关意见表示满意。政府已经采取行动打击基于性别的暴力,但组织仍对该国的妇女和儿童状况表示担忧。
非洲维护人权会议(Rencontre Africaine pour la Défense des Droits de l'Homme)对乍得为马里和其他冲突地区的和平做出的贡献表示祝贺,并指出乍得在上一轮审议周期后取得的进展。虽然乍得已取消新闻罪,非洲维护人权会议仍对乍得一直存在影响妇女和其他群体并限制言论自由的有害做法表示关切,并呼吁国际社会予以帮助。
乍得环境行动社(Tchad agir pour l'environment)对乍得军队介入中非共和国,避免种族灭绝并挽救成千上万名民众的性命表示欢迎。国际社会的支持对于帮助流离失所者至关重要。查德环境行动组织鼓励乍得继续加强人权领域的工作,并促请国际社会为难民占领区域的再造林工作提供帮助。
乍得主管人权和基本自由事务的部长易卜拉欣•库拉马拉表示,许多向乍得提出的建议已在落实之中。落实人权是一项进行中的事业。乍得仍在贫困、国内基础设施薄弱和文盲方面面临着许多挑战,这些挑战都阻碍了人权的充分享有。乍得希望人权理事会继续对其予以支持。
人权理事会之后通过了关于乍得的普遍定期审议结果。
审议关于中国的普遍定期审议结果
人权理事会面前有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关于中国的报告(A/HRC/25/5)
人权理事会面前有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关于中国的报告勘误(A/HRC/25/5/Corr.1)
人权理事会面前有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关于中国的报告增编(A/HRC/25/5/Add.1)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吴海龙向所有积极参该国普遍定期审议的国家致谢,表示中国高度重视所收到的建议。中国已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协调机制来全面梳理建议。中国确立了一个原则,即只要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议都会予以接受,因此,中方接受了252条建议中的204条,充分展示了中方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的决心。自去年10月的审议以来,中国已在促进人权方面陆续出台了诸多举措。一份近期公布的政府报告又就促进和保护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制定了新的措施。发展权是是首要人权,并被列为了首要优先事项。中方表示,中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制定了两期国家行动人权计划的国家之一。其现行计划较之此前的计划内容更加丰富,提出了一系列约束性指标,设立了一个联席机制以进行实施和监督工作。中国在减贫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中国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已经有所减少。中国将继续向贫困宣战。中国还实施了一项积极的政策以促进就业。
中国的农民工总量已达2.69亿人。他们的各项权益得到了全面保障。中国已启动了教育扶贫工程,改善农村地区的学校教育。关于互联网和言论自由的建议,中国表示其是世界上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该国宗教团体团结稳定,宗教信仰自由的得到了切实保障;中国的宗教得到了充分发展。中国采取区域少数民族自治体系。去年12月,中国接待了歧视妇女问题工作组访华,并取得了积极成果。中国与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就进一步开展合作保持了沟通。中国在谈及未被接受的建议时表示,之所以部分建议未被接受是因为一些建议不具操作性,与中国的现状不符,如针对死刑方面的建议。部分建议与事实不符,如与法外拘留有关的内容。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的好坏取决于它是否符合国情和顺应民意。
古巴感谢中国的回应。它注意到了该国在落实上一周期建议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以及在多个领域所取得的进展,包括就业和宗教自由等。古巴感谢中国接受其建议。
吉布提对中国接受了大部分建议的事实表示满意,且认可中国在促进人权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吉布提鼓励中国继续在教育和提高人权认知方面做出努力。
埃及对中国接受其提出的所有建议倍感鼓舞。埃及支持中国在保护人权方面做出的国家努力,赞扬其在实现全球发展权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包括其在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
厄立特里亚对中国的报告表示满意,相信该国政府考虑了所有相关建议,包括由厄立特里亚提交的内容。厄立特里亚将继续与中国代表团进行互动,并进一步增强相互理解与合作。
美国欢迎中国接受与《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关的建议,敦促中国批准这一重要公约。它呼吁中国结束所有形式的任意拘留,并就该国拘留人权活动家和律师以及该国政府的少数民族政策表示深切担忧。
加蓬欢迎中国与国际人权机制的合作,并注意到了该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努力,以及其在落实发展权方面所作出的承诺。加蓬鼓励中国继续采取一切措施保护人权,并打击一切形式的歧视。
德国对试图前往联合国驻日内瓦办事处参加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的曹顺利之死深感不安。德国敦促中国就她的死亡查明真相,并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它欢迎中国废除劳教体系,并希望中方能对此予以全面落实。
印度积极地注意到中国对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设性参与,以及该国接受了大量建议的情况,包括那些关于妇女参加公共事务和持续促进少数民族区域发展的建议。
伊朗赞扬中国政府在改善国家立法和司法框架,改善有关促进和保护该国人民所有人权的政策方面的努力。伊朗注意到了中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和行动。
爱尔兰感谢中国接受其提出的建议。它对2013年知名人权维护者因试图前往日内瓦参加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被拘,继而在狱中死亡的事件深感担忧。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高兴地注意到中国接受了大量建议并就其落实工作采取了重要举措。老挝赞扬中国在促进和保护该国人权方面取得的显著进展,包括贫困和弱势群体的发展权问题。
黎巴嫩赞扬中国在普遍定期审议框架下所作出的努力。报告彰显了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开展的工作,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它注意到人权行动计划成为了加强和推进这些努力的办法之一。
苏丹感谢中国参加审议程序并欢迎该国在人权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特别是打击贫困和解决失业问题。中国在审议期间的态度十分积极且接受了许多建议,其中也包括由苏丹提交的内容。
国际人权服务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表示在所有被接受的建议中有一条关于确保人权维护者开展其合法活动的内容;而将该条建议描述为已被落实是极为不真实的。在寻求与人权理事会开展合作时被拘继而死亡的曹顺利正是遭到公然致命报复的实例。
世界禁止酷刑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against Torture)在联合声明中对中国拒绝考虑批准《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深表遗憾。他们还对中国极端脱离事实的断言表示担忧,尤其是中国关于该国不存在任意或法外拘留的言论,以及人权维护者并未受到报复行为的表述。
荷兰同性恋协会(COC Nederland)在联合声明中欢迎中国接受了打击歧视相关建议的事实,这也包括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他们对将这些建议标为已落实的做法表示担忧,认为这营造了巨大的落实鸿沟。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认可中国在保护残疾人权利方面的努力,包括通过法律、条例以及批准相关的联合国公约。联合会鼓励中国作出更多努力,就残疾人问题进一步增加公共服务中的财政投入,并就相关人群的需求设立一个数据库。
国际人权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Human Rights Leagues)就针对人权维护者的广泛骚扰和威胁表示担忧,包括那些与国际人权机制开展合作的人。他们呼吁中国结束针对人权维护者的迫害,释放所有遭到任意拘留的人,并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撤回针对民族区域的压制性法律和措施。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十分担忧中国极具误导性的言论,包括言论自由、民间社会和律师权利、尊重少数民族权利等问题。人权观察敦促中国就任意拘留、限制和平表达、针对曹顺利和其他人权维护者及活动家的报复做出解释。人权观察对中国废除劳教制度表示欢迎。
加拿大律师人权观察(Lawyers’ Rights Watch Canada)对和平呼吁民间社会参与中国普遍定期审议程序的曹顺利之死表示严重担忧。它对声援法轮功学员的律师遭到恐吓、吊销执照、收监和酷刑的现象表示担忧。它认为各国代表欢迎中国人权进展的发言极为不合理。
加拿大人口与发展行动组织(Action Canada for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对中国政府为承认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权利而采取行动表示欢迎,并鼓励该国政府采取进一步措施,履行其保护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责任。
大赦国际呼吁中国营造良好环境,使普遍定期审议的参与者不再受到报复和人身伤害的威胁。中国活动家曹顺利为普遍定期审议进一步增强普遍定期审议透明性,促使民间社会深入参与普遍定期审议奔走呼号,继而付出了终极代价。大赦国际对此深表哀悼。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吴海龙在总结致辞中表示,中国已认真听取了各方发言。部分国家和组织提出了额外的评论和建议。中国会接受一切基于良好意愿且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议。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是中国的宪法原则且保护着每一个中国人。任何公民都需遵守法律并在法律框架内行事。中国政府对人民一视同仁,并未实施选择性或双重标准。中国选择的发展道路是由该国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民意愿决定的。中国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搞双重标准。这些做法不得人心。一些非政府组织罔顾事实,动辄对他国进行无端攻击和肆意污蔑。这是不可接受的。中国将继续致力于普遍定期审议工作,并深入落实已接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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