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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委员会通过监督个人来文问题的报告

2013年10月25日

2013年10月25日

人权事务委员会在今天早上召开的会议中通过了一份针对委员会在第109届会议上通过的有关个人来文的报告的后续进度报告。委员会还讨论了其工作方法。

担任个人来文后续问题报告员的委员会成员岩泽雄司先生介绍了涵盖2013年7月至10月间收到和处理的来文的进度报告(CCPR/C/109/3)。报告中共有来自17个国家的21件案例,分别是:阿尔及利亚(三例)、阿塞拜疆(一例)、加拿大(一例)、哥伦比亚(一例)、法国(两例)、吉尔吉斯斯坦(一例)、拉脱维亚(一例)、巴拉圭(一例)、菲律宾(一例)、俄罗斯联邦(两例)、斯里兰卡(一例)、瑞典(一例)、土耳其(一例)、乌克兰(一例)、乌拉圭(一例)、乌兹别克斯坦(一例)和委内瑞拉(一例)。委员会的建议在多数案件中尚未得到落实,而所有案件都正在进行后续对话。

专家们就缔约国若未对委员会作出回应,它们是否落实委员会的建议的问题交换了意见。若与缔约国的对话仍在进行中,则不应该提交最终考绩报告,这就是委员会在该报告中列出的评估应被视作临时的原因。特别报告员将于2014年3月提交下一份报告。

考虑到个人来文后续问题报告员工作负担沉重,委员会决定任命安雅·赛博特福尔女士担任助理特别报告员,以协助特别报告员的工作。

委员会主席奈杰尔·罗德利在会议中向委员会就他在纽约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上介绍的年度报告作简报。一些缔约国对他的讲话提出了积极和支持的问题和评论。唯一的实质性问题是肯尼亚提出的:考虑到报告称一夫多妻制在《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中被承认为一种文化现象,委员会在此方面的立场似乎自相矛盾。委员会在2014年可能获得秘书处的额外支持。

罗德利先生强调了大会中提出的其他一些问题,包括同意仍以委员会在20世纪90年代末通过的《亚德斯亚贝巴准则》作为约束委员会成员的唯一行为守则。有人提议条约机构每两至三年在纽约举行会议,还提出了双重委员会的问题。向条约机构提供最多资助的国家表示: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继续相同级别的资助十分困难。各方强烈支持简化报告程序(例如在报告前发送问题清单)和使用网络直播、视频链接等现代化试听工具来增强代表团的存在感。

委员会成员在随后的讨论中问及条约机构加强进程的状况和引入主日历的可能性。主席表示:一些国家不认为引入一份全面的报告日程表有所帮助,但需要就该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和审议。

委员会将于10月28日上午十点再次召开公开会议,届时将审议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特别报告员的进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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