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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委员会结束第六十四届会议

2013年10月4日

儿童权利委员会 
综述

 2013年10月4日

通过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科威特、摩尔多瓦共和国、图瓦卢、立陶宛、巴拉圭、中国、卢森堡和摩纳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儿童权利委员会今天下午结束第六十四届会议,通过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科威特、摩尔多瓦共和国、图瓦卢、立陶宛、巴拉圭、中国、卢森堡和摩纳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在过去的两周内,委员会根据《儿童权利公约》审议了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科威特、图瓦卢、立陶宛、中国、卢森堡和摩纳哥的报告。委员会也根据“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审议了摩尔多瓦共和国和巴拉圭的报告,根据“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审议了中国和巴拉圭的报告。

在开幕会议上,委员会听取了人权事务副高级专员弗拉维亚∙潘谢里的发言,并通过了议程和工作方案。

委员会主席科尔斯顿•桑德伯格(Kirsten Sandberg)在闭幕会议上向大会宣读了委员会年度报告。她称此次届会期间,委员会继续讨论了工作方法,并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一同继续讨论有害做法的一般性意见草案。下一个一般性讨论日将于2014年9月在委员会的第六十七届会议上进行,话题是媒体、社交网络和儿童的权利。

委员会专家兼报告员玛利亚•赫尔佐格(Maria Herczog)总结了闭会期间委员会专家的活动。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科威特、摩尔多瓦共和国、图瓦卢、立陶宛、巴拉圭、中国、卢森堡和摩纳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下周可于委员会网站上查看。

由独立专家构成的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旨在监督《儿童权利公约》各缔约国落实公约的情况。公约为各项儿童权利赋予全面的国际法保障。委员会还监督公约的两项任择议定书的落实情况:第一项议定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第二项则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关于来文程序的第三项任择议定书由联合国大会在2011年12月19日通过。该文件将允许儿童根据公约及其另外两项任择议定书提交关于具体侵犯自身人权的投诉。议定书于2012年2月28日开放签署,在联合国10个会员国批准后生效。

委员会将于2014年1月13日至31日在日内瓦威尔逊宫召开第65届会议,届时委员会将根据公约审议刚果共和国、德国、梵蒂冈、葡萄牙、俄罗斯联邦和也门的报告;根据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审议德国,梵蒂冈和葡萄牙的报告;根据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审议梵蒂冈、葡萄牙、俄罗斯联邦和也门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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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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