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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埃及恐与驱动革命的人权理想渐行渐远——纳维•皮莱

令人更加担忧的埃及人权状况

2013年5月8日

日内瓦(2013年5月8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周三促请埃及政府采取措施,确保当前版本关于民间社会组织的一项法律草案公开接受埃及和全球人权专家的审查,并基于专家建议,确保法律在由埃及协商会议通过之前符合国际标准。

她说:“民间社会组织的建设性贡献对该国实现包容性民主的未来方向至关重要,如果通过的法律严重限制民间社会组织的活动,将进一步打击2011年埃及革命燃起的希望与期待。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时刻,一系列问题令人更加担忧。这包括新宪法及其通过方式、限制司法当局的明显做法、以及当前将民间社会置于安全部门掌控之下的法律草案,而该国安全部门向来有侵犯人权并打压审查的习惯。”

人权高专提到,新宪法可能赋予行政部门过度干涉司法的权力,包括允许总统直接任命最高宪法法院的法官。她说:“权力集中恐怕会削弱司法独立。”

皮莱表示,人权高专办一直在密切关注近期发展,包括针对抗议者、新闻工作者和知名政治讽刺家巴瑟姆·约瑟夫等其他活动人士的法律行动。她说:“在这些程序进行之时,也有许多人员应该为严重人权侵犯行为负责,包括安全部队成员,他们的杀人、酷刑、强奸和对抗议者其他形式的性侵犯以及虐待被拘者的行为,在许多情况下并未得到检察长的充分调查,更不用说受到法律惩罚。”

她表示,办事处已经就该项关于民间社会的法律草案提交了详细的评论和提议。

皮莱表示:“该拟议的法律已经有过许多草案。目前仍有不少疑惑点和担忧,即最新草案与之前的版本一样,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地方和国际人权组织的贡献,一旦通过,将给民间社会组织设置一系列严苛的限制,特别是关注人权的组织。似乎存在真正的风险,即这一草案不仅将给民间社会自由而有效的运作造成困难,还与埃及在国际法之下维护结社自由权的义务产生冲突。”

她说:“透明性也是一个问题。但是至今为止,我们所能查看的所有草案都远未达到埃及的人权义务,包括载于埃及所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义务。我真诚希望,国际标准能够在最终版本中得到充分的体现,正如我在各种场合对埃及政府表明的那样。我的办事处随时准备为此目标提供援助。”

人权高专表示:“结社与集会自由权是享有许多其他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基础,这些基本权利正是埃及所有男女公民共同在2011年1月革命时索取的内容。现在需要清晰的框架以营造一种环境,以便于民间社会为了人民福祉而组织并开展工作。”

人权高专警告:“政府试图限制这一类活动,例如控制资助渠道,赋予安全部门极大的监控力量,给国际人权机构造成了不正当的限制——所有这些元素都存在于本法律的各版本草案中。这恐怕将迅速导致极权,即便并非政府本意。”

她说:“容忍批评和辩论,容忍对国家法律及机构滥用职权与失误的外部监督,对于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尽管埃及前政府本质上属于极权,本地民间社会组织依然活跃而高效地运作着。我非常关注新法律,如果以当前形式通过,可能比2011年穆巴拉克政府倒掉之前的状况更加糟糕。此外,对于这个在过去两年经历了无数磨难的国家,这可能演变为真正的悲剧。”

For more information or media requests, please contact Rupert Colville (+41 22 917 9767 / rcolville@ohchr.org) or Cécile Pouilly (+ 41 22 917 9310 /cpouilly@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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