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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关于人人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权的一般性意见

2013年3月26日

2013年3月26日

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天上午继续对一份有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规定的人人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权问题的一般性意见草案进行逐段初审。

人权事务委员会以一般性意见的形式发布其对《公约》中关于人权的规定在专题事项中的解读。这份关于人人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权问题的一般性意见草案由委员会报告员杰拉德·L·纽曼于3月21日呈递。(请参见新闻稿CT/13/10

草案共计71段,委员会今天审议了第2段至第9段,其内容主要强调了个人自由权的重要性:这不仅仅出于该权利本身,还因为剥夺自由是历史上侵犯其他人权的主要方式。《公约》第九条承认并保护包括女童和男童、军人、残疾人、外国人、被定罪的人和曾参与恐怖活动的人在内的所有人的人身自由和安全权。

人权事务委员会将于3月28日(星期四)下午四点再次举行公开会议,届时将通过巴拉圭、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安哥拉、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秘鲁提交的关于如何履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并在无报告情况下审议伯利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状况。委员会将在其后结束其第107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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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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