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办与和平集会权
和平集会权背景介绍
每个人都享有和平集会自由权。和平集会权包括在线下和网上举行会议、静坐、罢工、集会、活动或抗议的权利。它是行使受国际法保障的许多其他权利的工具,与国际法具有内在联系,这种联系是参加和平抗议的基础。这尤其关系到表达自由权和参与公共事务权。
人权高专办在和平集会权方面的工作
人权高专办有责任促进和保护和平集会权。
这些工作包括:
- 监测、报告和宣传为管理抗议而采取的措施,包括审查在国家应对措施中使用武力和侵犯人权的影响;
- 就侵犯权利的行为开展早期预警和预防工作,并关注抗议背后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 与政府和民间社会,包括抗议者和执法官员进行对话,并为实现下列目标提供技术援助:
- 力图预防和处理在抗议背景下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并确保对有关行为追究责任;以及
- 鼓励国家当局着手解决抗议的根源问题,例如通过鼓励对话和加强决策参与来进行。
- 在一些国家,人权高专办也参与保护工作,包括参加示威游行,或跟进个人因抗议而被捕、被拘留、甚至有时遭到虐待的案件。
关键文件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第37号一般性意见
本文件于2020年7月27日通过,全面概述了和平集会权的内容,简要介绍了国家在确保这项权利以及为抗议组织者提供指导方面所负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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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致命武器使用准则
本文件由人权高专办于2020年7月发布,为低致命武器的使用,包括在集会警务工作背景下的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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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国落实参与公共事务权的准则
本准则由人权高专办编写,由人权理事会于2018年凭借第39/11号决议通过,为落实参与公共事务权提供了实际可行的指导,并强调人们有权包括通过和平抗议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和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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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告
《新技术对在包括和平抗议在内的集会背景下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影响》*(2020年)
视频
2020年6月25日
新技术必须为和平抗议权服务,而不是形成阻碍。与联合国人权办专题活动司主任皮吉·希克斯(Piggy Hicks)和联合国人权办法治处处长莫娜·里什马维(Mona Rishmaw)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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