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人权理事会在其第42/23号决议中设立了发展权专家机制,任务是“就发展权问题向理事会提供专题知识,以寻找、确定并向成员国分享最佳做法,同时促进在全世界落实发展权”。

在上述以及随后人权理事会关于其任务的决议的后续行动中,发展权专家机制对各国和/或相关国际组织进行了访问。访问可能包括与当局和包括民间社会在内的其他国际和地方利益攸关方进行现场磋商和接触,并/或参加相关的国际会议。

发展权专家机制不是特别程序的一部分。因此,发展权专家机制的访问不同于特别程序的国家访问。它们不会形成向人权理事会或任何其他机构提交特别报告。访问期间收集的信息可作为最佳做法的一部分纳入发展权专家机制提交人权理事会的专题研究。访问不包括与媒体的互动,包括访问结束时的咨询意见或带有意见或结论的声明。

在访问之前,秘书处(人权高专办)以书面形式向有关政府通知包括作为礼节性拜访与访问专家会面的机会。

东道国政府和/或组织可以资助发展权专家机制的考察访问。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