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x

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其他利益攸关方”贡献和参与普遍定期审议(更新日期:2023年12月26日)

通过普遍定期审议,人权理事会将定期审议193个联合国会员国中每个会员国履行其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

对每个国家的审议是基于:(a)接受审议国家准备的国家报告; (b)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为接受审议国家准备的联合国资料汇编; (c)人权高专办准备的其他利益攸关方(包括民间社会活动者、国家人权机构和区域组织)所提交资料的摘要。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由47个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组成,在日内瓦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审议工作。审议是以被审国与理事会及观察国的成员之间的互动对话形式进行的。在每次审议结束时,工作组会通过一份成果文件。随后,人权理事会将在下次的会议上审议并通过这份文件。

(a)“其他利益攸关方”(包括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为普遍定期审议文件提供信息

普遍定期审议程序确保包括非政府组织(NGOs)和国家人权机构(NHRIs)在内的所有相关的利益攸关方都能参与进来。

民间社会活动者、国家人权机构和区域机制可以为一份载有其他利益攸关方提交信息摘要的报告提交书面信息。这份报告会在审议期间予以考虑。

经许可的利益攸关方也可出席并旁听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的会议。经认可的利益相关者也可以出席会议,并在人权理事会讨论国家审议的结果时做口头陈述。

为第四周期而更新的民间社会参与普遍定期审议指南已发布:English | Français | Español.

利益攸关方(民间社会组织、国家人权机构和区域机制)在为普遍定期审议文件寄送书面材料时,应遵循人权高专办发布的《利益相关者为第四轮审议提交材料的技术指南》[英]。联合国机构在为普遍定期审议文件寄送书面材料时,应遵循人权高专办发布的 《联合国机构为第四轮审议提交材料的技术指南》[英]

提交材料的技术指南的译本:
联合国机构指南 - العربية, 中文, Español, Français, русский
非政府组织指南 - العربية, Español, Français, русский

普遍定期审议 - 国家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在国家一级的参与技巧
(Español)

利益攸关方为第四轮审议提交材料的暂定截止日期表[英]

联合国机构和各利益攸关方应在下方所示的截止日期前,通过“普遍定期审议材料在线存交材料系统“为普遍定期审议的文件存交信息。各利益相关者应遵循《普遍定期审议材料在线存交材料系统使用指南》[英]。该指南可在该在线系统中找到。

重要提示:所有普遍定期审议材料务必在给定的期限(日内瓦时间下午11点59分)前,通过“在线存交材料系统”)提交并收悉。逾期提交的材料概不受理。各组织在使用在线系统时如遇到技术问题,请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联系普遍定期审议材料提交帮助台:ohchr-uprsubmissions@un.org

请及时向普遍定期审议秘书处(ohchr-uprreprisals@un.org)及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报复问题小组(ohchr-uprreprisals@un.org)反应在普遍定期审议背景下因合作而受到的任何恐吓或报复性行为。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会议 “其他利益相关者”1(和联合国机构)提交书面材料的暂定期限 在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接受审议国家的建议汇总表

第四十一届会议(2022年10月至11月)

2022年3月31日
(已确认)

巴林厄瓜多尔突尼斯摩洛哥印度尼西亚芬兰英国印度巴西菲律宾阿尔及利亚波兰荷兰南非

第四十二届会议(2023年1月至2月)

2022年7月14日
(已确认)

捷克共和国阿根廷加蓬加纳秘鲁危地马拉贝宁大韩民国瑞士巴基斯坦赞比亚日本斯里兰卡

第四十三届会议(2023年4月至5月)

2022年10月11日
(已确认)

法国汤加罗马尼亚马里博茨瓦纳巴哈马布隆迪 卢森堡巴巴多斯黑山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色列列支敦士登塞尔维亚

第四十四届会议(2023年10月至11月)

2023年4月5日
(已确认)

土库曼斯坦布基纳法索佛得角哥伦比亚乌兹别克斯坦图瓦卢德国吉布提加拿大孟加拉俄罗斯联邦阿塞拜疆喀麦隆古巴

第四十五届会议(2024年1月至2月)

2023年7月18日
(已确认)

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中国尼日利亚墨西哥毛里求斯约旦马来西亚中非摩纳哥伯利兹乍得刚果马耳他

第四十六届会议(2024年4月至5月)

2023年10月11日
(已确认)

新西兰阿富汗智利越南乌拉圭也门瓦努阿图北马其顿共和国科摩罗斯洛伐克厄立特里亚 塞浦路斯多明尼加共和国 柬埔寨

第四十七届会议(2024年10月至11月)

2024年4月8日
(已确认)

挪威阿尔巴尼亚刚果民主共和国科特迪瓦葡萄牙不丹多米尼加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文莱达鲁萨兰国哥斯达黎加赤道几内亚 埃塞俄比亚卡塔尔尼加拉瓜

第四十八届会议(2025年1月至2月)

2024年6月27日
(暂定)

意大利萨尔瓦多冈比亚玻利维亚斐济圣马力诺哈萨克斯坦安哥拉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马达加斯加伊拉克斯洛文尼亚埃及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第四十九届会议(2025年4月至5月)

2024年9月26日
(暂定)

吉尔吉斯斯坦基里巴斯几内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西班牙莱索托肯尼亚亚美尼亚几内亚比绍瑞典格林纳达土耳其 圭亚那科威特

第五十届会议(2025年10月至11月)

2025年3月13日
(暂定)

白俄罗斯 利比里亚马拉维蒙古巴拿马保加利亚洪都拉斯美利坚合众国马绍尔群岛克罗地亚牙买加 利比亚

第五十一届会议(2026年1月至2月)

2025年6月26日
(暂定)

密克罗尼西亚黎巴嫩毛里塔尼亚瑙鲁卢旺达尼泊尔圣卢西亚阿曼奥地利缅甸澳大利亚格鲁吉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第五十二届会议(2026年4月至5月)

2025年9月25日
(暂定)

纳米比亚尼日尔 莫桑比克爱沙尼亚巴拉圭比利时丹麦 帕劳索马里塞舌尔所罗门群岛拉脱维亚塞拉利昂新加坡

第五十三届会议(2026年10月至11月)

2026年3月12日
(暂定)

苏里南希腊萨摩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丹匈牙利巴布亚新几内亚 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安提瓜和巴布达斯威士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泰国爱尔兰

第五十四届会议(2027年1月至2月)

2026年6月25日
(暂定)

多哥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冰岛津巴布韦立陶宛乌干达东帝汶摩尔多瓦共和国海地南苏丹

(b)非政府组织参与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会议和人权理事会常会

如何参加工作组会议?

持有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可获准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工作组出席会议。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6年7月第1996/31号决议

查找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数据库中的非政府组织

如何为您的非政府组织申请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

快速链接

1. 非政府组织在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五届会议期间举办的平行活动:鉴于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五届会议(2024年1月22日至2月2日),具有经社理事会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可通过在线平台提交会外活动的请求(https://uprreg.ohchr.org/Account/Login?ReturnUrl=/ParallelEventRegistration)。 非政府组织在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五届会议期间组织平行活动的申请平台将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四)日内瓦时间下午2点整开放,于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日内瓦时间上午10点整关闭。

鉴于“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战略遗产计划”对万国宫会议室供应的影响,会外活动时段将视情况分配。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秘书处联系:ohchr-hrcngo@un.org.

2. 《民间社会实用指南》:有关认可、参加会议、访问公共图书馆、申请信息通报会议室、文件和资源、一般性参与以及利益攸关方材料提交指南的信息,请参见《民间社会实用指南》[下载:العربية | English | Français | русский | Español](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