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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非政府组织关于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的情况说明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第65段)规定,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行使理事会智囊团的职能,主要侧重于按照理事会要求的方式和形式,基于调研提出咨询意见,每年应召开至多两次,总时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会议(第79段)。

咨询委员会在2014年8月第十三届会议上决定在每届会议的框架内与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代表举行非公开会议。

在网络上获取相关信息

所有相关文件都可以从人权高专办网站的咨询委员会会议部分获取,网站一旦获得相关信息就会更新。

认证和协助办理旅行签证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非政府组织参与咨询委员会应该基于人权委员会遵循的安排和做法,包括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6年7月25日的第1996/31号决议(第83段)。

具有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若希望其出席咨询委员会届会的代表获得认证,必须发出申请函,以便秘书处认证。

认证请求应尽早送交“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秘书处(the Secretariat of the Human Rights Council Advisory Committee)”,提请“认证官员(Accreditation Officer)”注意(电子邮件地址:hrcadvisorycommittee@ohchr.org,如果无法发送电子邮件,请传真至:+ 41 (0)22 917 90 11),注明“咨询委员会认证(AC Accreditation)” 作为主题参考。

认证申请应在相关会议开始前尽早寄出,如果需要办理签证的证明材料,则至少应提前两周。收到申请后,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的非政府组织联络署(而非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可以签发相关的“认证证明”用于签证办理。为了获取这份证明,具有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应在其通过传真向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发送的认证申请中明确提出其需求,并抄送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联络处,联络处将签发证明文件,并传给该非政府组织的总部。请咨询您所在国家的瑞士领事馆官员,了解签证申请截止日期,按要求申请,并确保文件齐全。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联络处的联系地址如下: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NGO Liaison Office
Office of the Director-General
Room 153
Palais des Nations
1211 Geneva 10(瑞士日内瓦万国宫)
电话:+ 41 (0)22 917 13 04 / (0)22 917 21 78
传真:+41 (0)22 917 05 83
电子邮件:ungeneva.ngoliaison@unog.ch

函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

  • 函件应印有组织的官方抬头;
  • 说明组织希望参加会议的名称和时长,例如以下格式:“[Name of NGO], in consultative status with ECOSOC, wishes to send the following members to attend the Xth session of the Advisory Committee (dates of session)...”(“拥有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名称】希望派遣以下成员参加咨询委员会第X届会议(会议日期)……”)";
  • 将代表组织参加咨询委员会会议人员的姓名(先姓后名,姓氏字母大写)。姓名必须与其护照上完全一致;
  • 计划参加咨询委员会会议且已获得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安保和安全科有效的身份胸牌的成员姓名,应指明相关人员已持有当年有效的胸牌。
  • 函件必须由该组织的主席或首席执行官签字,或由已获得授权的组织驻日内瓦联合国办事处的主要代表签字。

请将申请函传真至认证官员,若需要签证证明材料,请将函件抄送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联络处官员:

  • (会议前)Secretariat’s office in Palais Wilson(威尔逊宫秘书处办公室):+41-22-917-9011
  • (会议期间)Pregny Gate in Palais des Nations(万国宫Pregny Gate):+41-22-917-0494

在您请求获得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和相关会议的认证以及办理签证的证明材料之前,请确保您已经与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确定了您的非政府组织的年度认证。有关年度认证的更多信息,请访问以下网站:www.unog.ch/ngo/accreditation

持有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安保和安全科发放的身份胸牌(且在会议期间有效)的年度或临时非政府组织代表可以不受限制地进入会议室。

没有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身份胸牌的其他参会者应该在安检入口处(Pregny Gate, 8–14 Avenue de la Paix)亲自申请。申请者需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非政府组织传真的认证函复件,之后才予以发放会议期间有效的印有照片的胸牌。

请注意:如果某次会议的参会申请较多,秘书处可能限制每个非政府组织代表团进入全体会议会场的认证参会者人数。因此,最好在认证申请中指明您希望进入全体会议、公众旁听席(见下文)或某个平行活动(见下文)。

进入公众旁听席

位于会议室上方的公众旁听席座位有限,提供给希望旁听咨询委员会会议且未被认证为参会者的人员(例如学生和学者)。希望参会的个人或团体必须向咨询委员会秘书处传真一份函件(至少于所申请日期前24小时),(会议前+41 (0) 22 917 90 11,会议期间+41 (0) 22 917 04 94)需要包含以下信息:

(a)访问日期;
(b)访问目的;
(c)参会者的完整姓名。

是否批准进入公众旁听席取决于座位情况以及其他条件。

秘书处提请参会者注意以下事项:
(a)持有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安保和安全科发放的身份胸牌(且在会议期间有效)的年度或临时非政府组织代表可以不受限制地进入会议室。

咨询委员会认证处将设在安检入口“Pregny Gate”,会议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开放。

口头陈述

获得认证的非政府组织可以在议程的具体项目之下做口头陈述。发言人名单登记桌将安排在会议室内。非政府组织只能通过持有胸牌的成员进行(提前)登记。

请注意,应在相关会议之前向联合国会议事务处提交25份口头声明的复件。会议事务处工作人员在会场中部。复印机在会议室旁。

希望发言的非政府组织发言人应使用为此保留的会议桌椅(conference-table seat)。

相关声明发言结束后,非政府组织可以将口头声明的其他复件放在会议室后方的桌子上。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会场分发文件、手册或其他材料。

可以利用会场外保留的会议桌和发言板展示文件,它们均已明显标注供具有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使用。

非政府组织举办的平行会议

已获认证的非政府组织可以举办与人权理事会工作相关的平行活动,需考虑会议室使用情况。会场预定申请表请见:会场申请表(英文)

秘书处收到会场预定申请后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处理,申请情况依空闲会场数量而定。

负责组织平行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可以邀请未获人权理事会会议认证的嘉宾参会。相关非政府组织应在会议前至少48小时向咨询委员会秘书处提供一份完整的嘉宾名册。相应地,“平行活动”胸牌会在活动当天发放,参会者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后可在Pregny Gate安检入口处领取。

请注意,秘书处并不为非政府组织的平行活动提供口译。非政府组织可以自愿带上自己的口译员,并提前告知咨询委员会秘书处。不鼓励在平行活动中摄影/摄像。只有获得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年度认证的记者和摄影师可以使用相机和摄影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