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授权
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应要求就与理事会任务(即: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有关的议题向理事会提供以实施为本的专题研究和基于研究的咨询意见。咨询委员会可提出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其程序效率,也可在理事会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做出进一步研究提案。
当前的任务
- 国家政策与人权*
- 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
- 恐怖主义对享受所有人权的负面影响*
- 秃鹫基金的活动及其对人权的影响*
- 不归还非法来源资金对享有人权的负面影响*
- 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区域安排*
- 全球呼吁:采取具体行动,彻底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全面执行《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并采取后续行动*
- 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在培育互利合作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作用
过去的任务和成就*
- 不归还非法来源资金*
- 秃鹫基金的活动*
- 麻风病相关的歧视
- 举目无亲的移徙儿童和青少年*
- 侵害白化病人
- 人权教育与培训
- 加强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
- 人权与国际团结
- 人权和单方面强制措施
- 地方政府和人权
- 失踪人口
- 灾后或冲突后情况下的人权
- 腐败问题的负面影响
- 食物权*
- 人民享有和平的权利
- 通过体育运动和奥林匹克理想推动人权
- 恐怖分子劫持人质
- 传统价值观
模式与工作方法
准备研究报告
为了进行研究,委员会通常成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由来自不同区域集团的4-5名成员组成。起草小组成员通过面对面的会谈和网上通信展开紧密合作。
研究报告随后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以进行连续几轮的讨论和修订。起草小组通常在向理事会提交最终研究报告之前提交一份初步报告和一份进度报告。
与各利益攸关方的互动
在编写研究报告时,委员会遵循的正常行动方针包括通过调查问卷从成员国、国际组织、国家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等利益攸关方处寻求意见和建议。
成员国、民间社会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也会参与到委员会的审议中。
在2014年8月举行的第十三届会议上,委员会决定在其每届会议的框架内与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代表、人权理事会主席团以及区域和政治协调员举行非公开会议。委员会还决定一如既往地采纳诸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非政府组织、学术界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的专业知识,以便为咨询委员会的审议和工作提供信息。
年度报告和互动对话
委员会主席向理事会9月份会议提交年度报告。随后与各国和非政府组织进行互动对话。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