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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

A/HRC/41/35:监控与人权 - 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已发布

2019年5月28日

联合国文号

A/HRC/41/35

事实已经证明,对个人――通常是记者、活动人士、反对派人士、批评人士和其他行使表达自由权者――的监控会造成任意拘留,有时会引发酷刑,甚至可能导致法外处决。然而,面向明显奉行压制政策的国家政府的出口和技术转让却管制薄弱,此类监控活动更是愈演愈烈。在本报告中,特别报告员首先提出了目标监控的问题,这从人权法赋予各个国家的义务及公司的相关责任即可看出。然后,他针对私营监控行业内的监管、问责制和透明度提出了一个法律和政策框架。最后,他呼吁加大力度监管监控的出口,限制监控的使用,并呼吁立即暂停私营监控行业工具的全球销售和转让,直至制订严格的人权保障措施来监管此类活动并保证政府和非国家行为体使用这类工具的方式合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