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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

A/HRC/32/33:运动和健康生活方式与健康权 - 人人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水准身心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已发布

2016年4月4日

联合国文号

A/HRC/32/33

关注

少数与弱势群体

本报告根据人权理事会第26/18号决议提交,探讨联合国会员国和非国家行为人通过运动和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实现健康权方面的义务,重点讨论运动和身体活动。特别报告员建议各国审查本国有关运动和健康生活方式的法律、政策和方案,以确保它们符合健康权,对其中带有歧视性或排斥性色彩的立即予以消除,实施或执行保护业余和专业运动员健康权的机制。各国还应采取积极步骤,通过便利或提供进入安全场地的机会以便全体人民均能参加运动和身体活动来实现健康权。

发布方:

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特别报告员

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二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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