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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报告

A/HRC/43/43/Add.2:对法国的访问适当生活水准权所含适当住房及在此方面不受歧视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已发布

2020年8月28日

联合国文号

A/HRC/43/43/Add.2

关注

法国

适当生活水准权所含适当住房及在此方面不受歧视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莉兰妮·法哈根据人权理事会第34/9号决议规定的任务,于2019年4月访问了法国,以查明该国在实现适当住房权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和面临的挑战。

特别报告员发现,法国通过了一些旨在保障适当住房权的法律、政策和方案。在法国,大多数人享有适当的住房。此外,该国拥有大量社会住房储备,并为住房福利和紧急住房划拨了可观的资源。

尽管做出了这些努力,但住房负担能力仍是一个重大问题。在大多数大都市地区,为最有需要的人提供的社会住房不足。虽然有权申请住房,但提出申请者往往是在几年后才获得分配的住房。国内法严格禁止在获得住房方面的歧视,但许多被认为来自阿拉伯世界或非洲的人确实经历过这种歧视。

罗姆人、移民和其他处境脆弱群体居住的非正式住区经常得不到基本服务,这些群体成员常常遭到违反人权标准的强行驱逐。无家可归现象正在快速增加,而为这些群体提供的紧急避难所和长期住房选择太少。难民和移民的生活条件极为恶劣。缺乏可供残疾人独立生活的住房单元。特别报告员在报告最后呼吁立即采取行动,并提出了确保人人充分享有适当住房权的几项建议。

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三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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