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国别报告 A/HRC/41/41/Add.3:访问突尼斯 - 和平集会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已发布 2019年6月25日 联合国文号 A/HRC/41/41/Add.3 关注 突尼斯 分享 2018年9月17日至28日,和平集会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根据人权理事会第15/21号和第32/32号决议对突尼斯进行了正式访问,以评估该国和平集会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的行使情况。 本次评估正值该国的革命后时期。该国2011年终结了本·阿里政权,并于2014年通过了新《宪法》。 在导言部分之后,特别报告员在报告中阐述了行使其任务所涉权利方面法律和实践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并介绍了一些良好做法。 特别报告员随后强调了在民主转型过程中确保和平集会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的重要性。 最后,特别报告员得出了一些结论,并向该国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提出了相关建议。 版本 查看可供下载的官方语文版本 另见 和平集会自由权和结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 标签 突尼斯 国家访问 结社自由与集会自由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 العربية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