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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报告

A/HRC/40/58/ADD.1:对突尼斯的访问 - 宗教或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已发布

2019年10月3日

联合国文号

A/HRC/40/58/ADD.1

关注

突尼斯

宗教或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艾哈迈德·沙希德于2018年4月9日至19日访问了突尼斯。在本报告中,他指出,该国凭借长期的宗教容忍传统以及对平等、包括妇女权利的承诺,走上了巩固人权保护的积极轨道。2014年通过的新《宪法》加强了这一基础,其中规定了强有力的人权保障和维护这些权利的体制框架。他还指出,《宪法》维护所有人的宗教或信仰自由,保护不信教和改变宗教的权利,并保障公民身份平等和不歧视。撤销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保留,颁布进一步推进妇女权利的立法是该国进步之路上的重要里程碑。特别报告员还指出,由于主要的世俗政党与伊斯兰政党之间达成和解,民间社会在促进人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及政府与传统宗教少数群体达成合作关系,革命后的政治紧张局势有所缓解。 特别报告员也在报告中着重指出一些问题,包括以宗教或信仰名义煽动暴力,措辞含糊、实则针对和平表达信仰者的反恐法律,将双方自愿的同性关系定为犯罪以及助长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敌意和暴力的法律,世俗社会与宗教完全对立,两个阵营之间几乎没有对话,以及法律框架中存在破坏宪法保障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