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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高专办在斯里兰卡

背景

一名高级人权顾问自2004年6月以来一直在联合国斯里兰卡国家工作队开展工作。顾问的主要工作为协助联合国驻地协调员和联合国机构开展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活动,加强政府合作伙伴、国家机构和民间社会的人权能力。

活动

基于人权高专办设立的优先事项,驻斯里兰卡高级人权顾问主要负责为联合国驻地协调员和国家工作队提供用于能力建设和将人权在其国别工作中主流化的技术援助。顾问还应邀向政府和其他国家利益攸关方提供技术援助和建议,以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能力。斯里兰卡高级人权顾问的活动包括支持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多个政府部门、国家人权机构(NHRIs)、民间社会组织和联合国人权机制。

在总部方面,人权高专也致力于斯里兰卡武装冲突后的问责和和解促进工作。2010年,联合国秘书长任命了一个专家小组,就斯里兰卡问责制问题向其提供建议。该报告于2011年3月呈交(可由http://www.un.org/en/rights/srilanka.shtml获取)。与此同时,政府亦任命了自己的全国经验教训与和解委员会(LLRC)。2012年3月及2013年3月,人权理事会通过了关于斯里兰卡的决议,敦促政府落实全国经验教训与和解委员会的建议,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履行其相关的法律义务,并承诺开展可信且独立的行动确保所有斯里兰卡人的正义、平等、问责和和解。人权高专于2013年3月就此项事宜的进展向人权理事会呈交了报告(A/HRC/22/38)并将于2014年3月再次提交新报告。人权高专还于2013年8月访问了斯里兰卡,并于2013年9月向人权理事会以口头方式报告了最新情况(新闻声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在访问斯里兰卡期间的新闻发布会上的开场致辞以及人权高专的口头报告A/HRC/24/CRP.3/rev.1)。

此外,联合国秘书长还委任了一支内部审查小组,以审查联合国体系所采取的的行动。报告已于2012年11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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