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护信息来源和举报人的报告
发布方
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
已发布
2015年9月8日
发布方
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
已发布
2015年9月8日
特别报告员提交至2015年联合国大会的报告现在可以在线查看。
该报告聚焦于保护世界各地的消息来源和举报人,是这项任务过去二十年所编写的、旨在审议获取信息权利的若干报告中最新的一份。它回顾了国家和国际法律及实践,并就改进可用的保护方式提出建议。
特别报告员向政府和民间社会发出了信息征集呼吁,作为该报告筹备工作的一部分。特别报告员高兴地感谢了回复本呼吁的许多国家和非政府组织,名单请见下方。
获取信息的权利由《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内容相近的第19条确立,是制定相关规范保护消息来源和举报人——也就是将未披露信息公之于众的人员——的基础。
许多国家将保护消息来源的保密性和保护举报人作为国内法律体系的问题。然而,政府限制获取信息的权利、惩罚消息来源和举报人实属常见,特别是在(但绝不限于)触及国家安全和情报的案件。
《公约》第19(3)条规定,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必须由法律规定,且是实现合理利益所必需,即他人的权利或名誉、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或公共道德。仅仅申明这些利益是不够的;为了在《公约》规定之下合法,限制措施必须确实是实现具体利益所必需,必须对该目标而言是适度的。
报告得出多条结论,并促请各国和国际组织通过或改良法律和做法——营造必要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以此为消息来源和举报人提供真正的保护。这类保护不仅应该由各国政府所用,还应被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采用。
二十八个国家回复了一份有关保护消息来源和举报人的国家规范的信息的问卷。个人和非政府组织也提交了信息。
这份报告不得不排除了大量由个别学者、民间社会组织以及国际组织和条约机构开展的研究。对于有兴趣开展进一步研究的人士,特别报告员建议除了上述提交材料之外,还可参阅报告引用的文件,例如国家安全和信息权利全球原则(茨瓦内原则);Right2Info.org网站收集的文件;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保护报告人员良好做法资料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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