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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冠状病毒病应对政策中增强妇女的声音和领导力

2020年4月22日

日内瓦(2020年4月22日)——联合国妇女权利委员会呼吁,在制定2019冠状病毒病应对措施和从危机中恢复战略的过程中,各国政府和多边机构应确保妇女享有平等代表权。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就各国政府在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过程中应该采取的维护妇女权利的一系列措施发布了详细指导方针。

指导方针强调,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措施和危机后的恢复计划应该增强妇女的经济权能,解决就业和社会保障系统中的性别不平等问题。此外,各国政府必须确保妇女平等和有意义地参与此类计划的制定和决策。

委员会主席希拉里·歌德曼(Hilary Gbedemah)表示:“许多女性领导人在当前危机中确保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民众,我们对她们展现出的领导力表示欢迎。”哥德曼还表示:“委员会希望在大流行病后经济和社会重建过程中听到更多妇女的声音。”

指导方针中的其他措施包括:通过确保及早发现和及早治疗2019冠状病毒病,解决妇女作为儿童和患病家庭成员的主要照料者而增加的健康风险;通过在线避孕药具处方等容易获得的程序提供保密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通过普惠性教育工具确保持续教育;为已经受害或正面临性别暴力危险的妇女和女童获得保护令和安全庇护所提供更多便利。

哥德曼表示:“由于已经存在的性别不平等和根深蒂固的歧视,当前危机的连锁反应对妇女造成了尤为严重的影响,同时也导致妇女在家庭、卫生工作队伍和其他部门承担了更重的职责。”“媒体报道显示,由于禁闭、家庭教育压力和失业造成的家庭紧张,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性别暴力事件已经有所增加。”

哥德曼表示:“还令委员会担忧的是,这些限制性措施可能导致本就属于弱势和边缘化群体的妇女遭到复合和多重的歧视。”

委员会进一步建议各国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战略以减轻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和女童,移民、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妇女,土著妇女和女童,少数群体妇女,被拘留妇女,以及女同性恋者、双性恋和变性妇女的破坏性影响。

哥德曼表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各缔约国在应对此次危机时,必须以不歧视和性别平等原则,以及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原则为指导。”

委员会的完整指导方针可在线获取。

委员会还发表声明呼吁在2019冠状病毒病期间采取联合行动。在此处阅读声明。

更多媒体问询,请联系郭慧妍(Vivian Kwok)+41 (0) 22 917 9362 / vkwok@ohchr.org或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传媒科:+41 (0) 22 928 9855 / media@ohchr.org
背景: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负责监测各缔约国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遵守情况,该公约到目前为止共有189个缔约国。委员会由23名成员组成。他们是来自世界各地的独立人权专家,以个人身份而不是缔约国代表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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