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媒体中心 新闻稿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推迟原定于2020年5月召开的届会 2020年3月20日 分享 2020年3月20日,日内瓦——鉴于当前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扩散形势及包括东道国瑞士在内的全球受影响国家采取的紧急措施,人权理事会主席团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5月4日至15日召开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三十六届会议推迟至2020年11月2日至13日,即目前为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三十七届会议设定的日期。人权理事会主席伊丽莎白·蒂希-菲斯尔伯格(Elisabeth Tichy-Fisslberger)表示:“面对这种前所未有的情况,推迟届会是我们可以采取的最负责任的行动方案,这可以使所有国家在普遍定期审议过程中受到平等对待。”她补充道:“各国和民间社会为本应在5月进行的人权审查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们希望确保他们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建设性地参与会议,使将在本届会议期间接受审议的14个国家的所有权利持有者收获最佳结果。因此,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三十七届会议将顺延到2021年1月,即目前为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三十八届会议设定的日期。普遍定期审议的所有后续会议也将相应顺延,这意味着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的最后一次届会将于2022年1月举行。蒂希-菲斯尔伯格大使补充道:“尽管推迟了普遍定期审议届会并于上周宣布了暂停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三届会议,但人权理事会为解决全球侵犯人权行为和最脆弱人群的需求而开展的工作不会减弱。”媒体联系:人权高专办人权理事会处媒体干事罗兰多·戈麦斯(Rolando Gómez),rgomez@ohchr.org或+41 22 917 9711。 更多关于普遍定期审议的信息,请访问普遍定期审议网页。 标签 普遍定期审议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 Englishрусски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