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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强化人权理事会的预防任务:人权机制的作用和预防暴行的跨支柱做法

2020年2月24日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Michelle Bachelet)的讲话
2020年2月24日,日内瓦

各位阁下,
同事们、朋友们:

我要感谢卢旺达和荷兰组织此次讨论活动。防止侵犯和践踏人权对于预防冲突和暴行至关重要。强化人权理事会及其机制的作用对于建设能够解决争端和避免威胁的健全社会至为关键。

在第60/251号决议中,理事会的任务突出强调两个相辅相成的工作领域。深层次的 结构性预防:理事会“应通过对话与合作,为防止侵犯人权作出贡献”。快速反应的操作性预防:理事会应“迅速应对人权紧急情况”,缓和正在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避免具体的暴行威胁。

理事会及其机制为这两方面的预防工作都作出了贡献。在1994年卢旺达发生种族灭绝事件的几个月前,人权理事会的前身即人权委员会的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巴克雷·恩迪亚耶(Bacre Ndiaye)曾对“灭绝种族的企图”发出过警告。从叙利亚到斯里兰卡,从缅甸到中非共和国,人权高专办、特别程序——实际上还有条约机构——都曾在重大人权危机发生前,一再发出警告,指出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惊人地增加。普遍定期审议还提醒人们注意那些需要采取行动的不公正、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

相比于监测和预警功能,更为重要的是所有国际人权机构都有能力提供实际援助,帮助各国消除结构性差距,减少日益增加的侵犯人权行为,使之回归正常状态。我想要强调,预防工作应涵盖所有人权,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经验表明,落实详细且专业的人权建议和指导方针,包括特别程序和授权调查机构的建议和指导方针,具有重要的预防作用。理事会特别会议、保密申诉程序和人权高专办提供的报告分析也有助于进行预防。

某些情况下,落实工作需要财政援助;技术合作在许多情况下也有所助益。各国也可以在理事会议程项目10之下或于普遍定期审议期间交流其需要并讨论合作方式。

在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与利益攸关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也有助于提高预防战略的影响力。理事会及其机制,以及人权高专办都采取了重要举措,与设在纽约的各个机构进行接触。我们需要拉近各支柱之间的距离,而这些行动需要各位的支持。在以人权为基础的预防措施方面,其他联合国实体可以发挥强化和杠杆作用。我坚信,高专办与其他联合国机构在彼此工作间建立更好的联系,可以产生非常显著的影响。

我和秘书长一样,坚决致力于加强所有机构在预防层面的影响力。我期待阅读伊维特·史蒂文斯(Yvette Stevens)、巴勃罗·德格列夫(Pablo de Greiff)和尼尔斯·穆兹尼耶克斯(Nils Muiznieks)在本届会议期间提交的报告,也盼望听取各位对这一重要工作领域的意见和见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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