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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关于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儿童政策的发言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儿童政策

2016年11月16日

2016年11月16日

检察官女士,
各位阁下,
同事们和朋友们,

全球儿童遭遇令人震惊的侵犯行为是对我们21世纪的沉重注脚。在叙利亚、也门和无数其他危机情况下,医院——包括儿科医院和妇产医院——和学校受到了袭击。在伊拉克和叙利亚,达伊沙基于儿童的身份对其进行了绑架、奴役和性侵犯。

儿童也被迫招募入伍,参与敌对行动,被灌输、操控着实施暴行,包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当人体炸弹。那些被迫逃离家园的人们——无论其是否与家人同行——都冒着极大风险,包括沦为贩运行为的受害者。许多难民儿童和移民儿童鲜少有上学的希望;他们往往不得不从事重体力工作。在一些非冲突情况下,儿童的基本权利也受到了广泛系统的侵犯,国家的压迫从摇篮时期开始,一直延伸到早夭的生命终点。

我们的实地人员、调查委员会、实况调查团、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等仍在记录所有侵犯行为。他们要求伸张正义。

检察官的新儿童政策是希望的灯塔。政策中的许多方面反映了人权机制的建议,尤其是儿童权利委员会的建议。因此,举例而言,在调查和司法程序过程中,应当限制与儿童、尤其是年幼儿童面谈的次数,并应进行录音以避免造成重复创伤。

政策建立在《儿童权利公约》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即不歧视,儿童的最佳利益,生命、生存和发展权,儿童受到倾听的权利。我欢迎对儿童权利基本国际标准的重申。在司法审理的情况下,关注儿童权利尤其重要,必须在程序的各个阶段内令儿童能对所有关乎自身的问题表达意见。为了能够行使这种权利,必须充分告知儿童,我也要借此机会鼓励法院采取措施,确保儿童能获取关于国际刑事法院及其工作的信息。

检察官女士,

你坚定地承诺将采取行动,更系统地调查并起诉《罗马规约》中规定的所有针对儿童的罪行,这令我备受鼓舞。举例而言,“伊斯兰国”对伊拉克的许多少数群体犯下的罪行就亟需采取尽可能强力的措施,尤其是针对雅兹迪妇女和女童的奴役、贩卖和性剥削。近几年来,我们越来越多地意识到对儿童、尤其是女童犯下的性罪行和基于性别的罪行的恐怖蔓延。

我郑重强调,对儿童权利的尊重意味着我们必须确保所有犯罪者了解自身的罪行会受到调查,他们会遭到逮捕,世界会确保伸张正义。

在此背景下,我将继续尽我所能,鼓励安理会将国际罪行转交至国际刑事法院,尤其是针对儿童的此类罪行。我和我处将继续一如既往地支持国际刑事法院的可贵任务授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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