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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机构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结束第六十五届会议

2016年11月18日

综述

通过关于加拿大、布隆迪、不丹、白俄罗斯、阿根廷、瑞士、洪都拉斯、亚美尼亚、孟加拉国、爱沙尼亚和荷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日内瓦(2016年11月18日)——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今天通过了其关于加拿大、布隆迪、不丹、白俄罗斯、阿根廷、瑞士、洪都拉斯、亚美尼亚、孟加拉国、爱沙尼亚和荷兰落实《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条款情况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随后结束了第六十五届会议。

委员会关于十一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可通过 会议网页查看。点击 此处查看有关审议上述报告的公开会议的新闻稿。

届会期间,除了审议上述缔约国的报告,委员会还将与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举行公开非正式会议,讨论接受审议国家的状况。委员会还在闭门会议中根据《公约》的任择议定书审议个人投诉和询问。
 
在会议开始阶段,委员会报告员帕特里夏·舒尔茨(Patricia Schulz)介绍了关于已审议缔约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报告草案,还介绍了全体工作组的报告草案。委员会通过了这两份报告以及第六十六届会议的临时议程和第六十五届会议的临时报告。
 
委员会主席林阳子(Yoko Hayashi)在结束发言中十分满意71个国家于11月17日出席了与《公约》缔约国的非正式会议,这证实了委员会全面地涉及到了极为相关的议题,如基于性别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减少灾害风险、气候变化和教育权。委员会在会议期间开展了许多振奋人心的会议,包括与国际议会联盟(International Parliamentary Union)及其主席关于国家落实《公约》的会议;与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别报告员关于制定各自任务授权工作战略的会议;与联合国统计司司长关于制定可持续发展目标5.1.1的指标的会议;以及与禁止酷刑委员会交换解决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经验的会议。
 
主席表示,在各个专家的支持下,委员会能够与11个缔约国开展建设性的对话并通过关于其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这些对话与结论性意见中一个贯穿各领域的问题就是分配至国家机制推进妇女进步的资源问题,包括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委员会每一次都向缔约国明确表示,需要分配给国家机制充足的资源以使其在落实《公约》以及协调相关方案和政策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随后,林女士提到了即将离任的委员会成员:阿尔多萨里女士(Al-Dosari)、贝利女士(Bailey)、布鲁恩先生(Bruun)、皮门特尔女士(Pimentel)、彭慕兰女士(Pomeranzi)以及邹女士(Zou),并感谢了他们的杰出贡献。在作为主席的任期行将结束之际,林女士感谢了所有委员会成员在过去两年中的支持与合作,并强调,当前的社会政治环境将更加需要委员会的工作。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第六十六届会议将于2017年2月13日至3月3日在日内瓦召开,届时将审议以下缔约国的报告:萨尔瓦多、德国、爱尔兰、约旦、密克罗尼西亚、卢旺达、斯里兰卡和乌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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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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