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报告敦促利比里亚对强奸问题采取行动

利比里亚的强奸问题

2016年10月14日

蒙罗维亚 / 日内瓦(2016年10月14日)——一份今天发布的新联合国报告记录了利比里亚强奸案的高发生率以及对犯罪者广泛的有罪不罚。

这份由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UNMIL)和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发布的报告主要基于联合国人权干事在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收集的信息。其指出了该国15个县内极高的强奸案件数量,2015年内共有803起。据报告显示:“强奸是利比里亚所报告的第二大严重的罪行。

报告表示,利比里亚的高强奸率是其长达14年的国内冲突所遗留下来的一部分问题,自那时起该国仍处于重建阶段。据世界卫生组织表示:“战争期间,利比里亚被强奸的妇女和女童分别占61.4%和77.4%。” 尽管如此,在利比里亚,战争罪的犯罪者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包括在战争期间犯下性暴力的犯罪者。

有罪不罚现象在最近的强奸案件中同样屡见不鲜,在去年报告的强奸以及性暴力与基于性别的暴力(SGBV)案件中,仅有2%的案件在法庭上定罪。

强奸受害者因为多重困难而未获得正义,包括制度缺陷、腐败、政府缺乏尽职调查以及后勤和财政限制。报告指出:“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对性暴力与基于性别的暴力有罪不罚的普遍文化,尤其是强奸,将妇女和儿童置于性暴力带来的持续严重风险之中。”

强奸受害者遭遇的其它阻碍包括传统因素、文化和父权观念以及性别陈规定型带来的不当影响。一份于2015年12月发布的联合国报告就已经强调了在利比里亚传统和文化做法的背景下,性暴力与基于性别的暴力犯罪普遍不受惩罚。**

在法庭外非正式结案造成的社会压力也是司法审判的主要阻碍之一。报告现实:“在利比里亚的背景下,如果受害者尝试让犯罪者承担刑事责任,这个过程中的每一步都会让他们面临重重困难。”

在利比里亚,强奸案的大部分犯罪者都是受害者认识的18岁以上的男性。许多犯罪者是社区成员,在一些案件中,还是受害者的近亲。报告指出:“指控社区成员或家庭成员强奸带来的羞愧让大多数受害者对于报案望而却步。”

报告也表示,2015年在利比里亚,联合国记录在案的近80%的强奸受害者未满18岁,其中至少五起案件中,被强奸的女孩甚至还不满5岁。然而,报告也表示,儿童并不一定是强奸的主要目标:“儿童强奸报案率可能更高,因为人们对此良心会收到震撼,而遭到强奸的妇女幸存者往往首先会遭到歧视。”

利比里亚是一系列国际人权条约和文书的缔约国,因此有义务打击强奸和基于性别的暴力。据报告显示,无论已经做出任何努力,但利比里亚政府在确强奸犯罪者承担刑事责任方面的无能显示了“利比里亚未能履行其人权义务。”

该报告向政府、其他国家和国际利益攸关方以及联合国提供了一系列建议,用于紧急打击强奸问题。这些包括通过额外资源和能力提高针对有罪不罚的打击力度,包括负责性犯罪的检察官办公室、发展法证调查、协调刑法典的强奸条款以及颁布家庭暴力法,进而将配偶强奸规定为刑事犯罪。

该报告也建议政府落实联合国人权机制此前提出的建议,并鼓励其继续向国际合作伙伴寻求技术援助。

*完整报告请见: http://www.ohchr.org/Documents/Countries/LR/SGBV_ReportLiberia_October2016.docx

该报告由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人权和保护服务处编制,人权和保护服务处旨在“促进、保护和监督利比里亚的人权状况,特别关注针对妇女和儿童的暴力和侵害。”

**查看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人权高专办关于利比里亚的人权和有害传统做法的报告: http://www.ohchr.org/Documents/Countries/LR/HarmfulTraditionalPracticesLiberia.pdf

更多信息和 媒体请求请联系:

- 蒙罗维亚: 拿破仑·维班(Napoleon Viban,231 880792768 / Viban@un.org)

- 日内瓦: 鲁珀特·科尔维尔(Rupert Colville,+41 22 917 9767 / rcolville@ohchr.org) 塞西尔·普伊(Cécile Pouilly,+41 22 917 9310 / cpouilly@ohchr.org) 拉维纳·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41 22 917 9169 / rshamdasani@ohchr.org ) 或莉兹·斯罗塞尔(Liz Throssell,+41 22 917 9466 / ethrossell@ohchr.org )

关于新闻网站与社交媒体:与我们新闻稿相关的多媒体内容与关键信息,请参见以下不同的联合国人权社交媒体渠道。请在不同平台上加上适当标签:
Twitter: @UNHumanRights
Facebook: unitednationshumanrights
Instagram: unitednationshumanrights
Google+: unitednationshumanrights
Youtube: unohchr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