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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新城市议程》”——联合国人权事务副高级专员凯特·吉尔摩在厄瓜多尔举行的人居三大会的新闻发布会上的开场发言

人权事务副高级专员在人居三大会上的发言

2016年10月21日

基多,2016年10月20日

上午好。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是率先在所有背景下——包括城市背景——提倡并开展人权工作的联合国机构,正是这种责任引领我们来到了基多这座美丽城市,参加人居三大会。

在全球范围内,城市化扩张速度之快前所未见,其中蕴含着为全世界数十亿人的生活做出积极贡献的潜力。然而,今天——通常而言——随着快速城市化而来的是更多贫民窟的建立;更多人的生活条件不适足,缺乏住房和土地的安全租期;以及更严重的差距、不平等和歧视。

城市离不开人民,人民离不开权利。为了城市的发展,城市中的人权是不可或缺的——也必须得到保护、尊重和保障。

城市中的权利是核心资产。权利不是为一时的方便而制定的标准。不是。权利不仅铭刻于法律之中,更在世界各地的法庭内经受检验,权利贯彻了一个恒久不变的真理——人们生而平等,具有尊严和权利。

无论世道艰辛还是繁荣,权利始终存在。权利同时增强了责任承担者和权利持有人的权能,从而消除了绝对统治的风险,相反,国家则在支持下成为了保障人类尊严的工具,最终能够及时对那些最贫困人民做出回应,而非仅仅是精英人士。必须将此作为落实《新城市议程》的基础,而制定它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则以“不落下任何人”作为核心承诺。不落下任何人意味着不排斥任何人。保护居民的尊严是城市存在的原因。

而今日,城市中充满着强行驱逐、缺乏保有、无法获取基本服务、对不容忍现象的容忍、漠视非正规部门、未能保护土著权利和削减集会、言论和结社等基本自由的法规颁布等现象,这在大多数情况下令城市失去了人性。

相反,不歧视、参与和问责是构成人性化城市的砖瓦。

我们会见的贫民窟居民——在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乌干达、肯尼亚、洪都拉斯和秘鲁——告诉我们,国家当局必须直接与他们开展建设性接洽——不施加威胁或歧视——以利用他们的才能、创新和进取造就他们自己的未来。

我们会见的土著领袖想对国家当局说:“以对话的形式邀请我们参与公共决策及其落实,倾听我们的智慧,并理解保护、尊重我们与土地、文化和遗产的联系不仅是值得尊敬的,也是这个星球的权利和国际法的要求。”

与性暴力和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一起工作的妇女强调,国家和地方当局必须将城市居民视为伙伴而非麻烦,视为改变的媒介而非进步的障碍。应将对妇女和女童的尊重视为城市存在之理由的核心。

我们会见的年轻人要求参与其中,共同协商,并促请城市当局保障法治,在未能遵守承诺时予以追责。只有通过透明、参与的问责系统——以法治作为背后支持——我们才能构建真正人性化的城市背景。

残疾人指出,城市能够利用其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关系帮助他们,并增强权能——或者使他们所遭受的歧视更加稳固。应为构建环境制定统一标准,以此令城市景观变得无障碍,能够为人享受,并从实际角度巩固我们的普遍人权——这是所有人可实现的合理要求。

城市中的难民和移民代表提醒我们,即使人们无家可归、没有国籍,但始终拥有人权。即使是住在非正规住房中,也拥有正规的权利。

但实际上,在当下的许多城市中,人们都被落下了——这是因为他们所居住的城市阻碍了其获取优质保健、教育和体面工作机会的渠道,留给他们的只有质量低劣的住房,或者没有适足的卫生设施。城市和空间规划的失败、中产化、住房和土地投机,这些妨碍因素驱使着城市不平等、贫穷、非正规住房和无家可归现象的滋长。

城市必须提供参与、包容和对民间社会空间的保护与扩展。

城市繁荣离不开公共空间——和平集会、结社、表达和组织的空间。因此,自由、多元、充满活力的民间社会是关键。行使媒体、集会、结社、言论和信息自由激励着有责任的治理,也加强了支持着良好决策的反馈回路。

必须将权利带入城市中——从法庭上带到会议室、浴室和卧室中——特别是为了保障妇女的权利。

城市不仅是砖瓦建成的。城市离不开人民。人民就是权利持有人。城市环境下生活的人口之多史无前例,而城市是当下时代最具变革性的空间——可能变好,也可能变坏。

城市必须将权利带入家中,实现更好的未来。

关于副高级专员参与人居三大会的更多信息:玛利亚·珍妮特·莫亚(Maria Jeannette Moya)+56979996907 / mmoya@ohchr.org

关于城市化和人权的更多信息: http://www.ohchr.org/CH/Issues/Urbanization/Pages/UrbanizationHR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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