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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联合国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在1993年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2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声明

2013年6月26日

2013年6月26日,维也纳

联合国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在1993年6月25日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2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声明

欢迎这个庆祝自1993年来在落实人权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辨明和应对在促进人权保护方面现有差距和新挑战的机会;

忆及《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中的规定:

- 明确指出一切人权均为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且相互联系的,国际社会必须站在同样地位上、以同样重视的眼光、以公平、平等的态度全面看待人权;

- 认可国家无论其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如何,都有责任促进和保护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 声明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必须被视为联合国的一项首要目标,且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是国际社会的合法关注。

- 强调妇女权利是人权,呼吁消除所有针对妇女的暴力。

进一步忆及《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标志性意义。它为巩固一个强有力且有效的特别程序体系并将之作为联合国人权机制的核心部分提供了框架,以及:

- 强调保留和加强特别程序体系以帮助其在世界上所有国家履行职能、并向其提供必要人力和财政资源的重要性;

- 强调特别程序应可通过定期会议协调其工作并使之合理化;以及

- 要求各国充分配合特别程序的工作。

欢迎在达成《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目标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承认部分目标仍未达成,且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出现了新的挑战,包括:
- 通过对传统价值观或文化相对性的再次宣传等方式动摇人权的普适性;
- 金融危机和紧缩政策的后果;
- 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
- 人权私有化的影响;
- 自由贸易协定中逐渐增加的知识产权使用对人权带来的影响;
- 工商企业、私营军事和安保公司等非政府行为者对人权的影响;
- 通过新信息通讯技术和架构对隐私造成威胁;
- 赤贫和不断加剧的贫穷;
- 冲突的蔓延和兴起; 
- 反恐措施对尊重人权的影响;
- 种族主义、不平等和所有形式的歧视;
- 对司法行政的干预;
- 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对公共和民主空间的限制及对民间社会的威胁、袭击和恐吓,以及
- 与不断增加的人口流动性相关的问题,包括不承认移徙者为权利持有者。

强调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在履行职责时面临的挑战,包括其建议落实和跟进不足、国家缺乏配合、针对与其合作者的恐吓报复以及资源缺乏。

强调这些挑战要求重点分析和创新政策回应。

重申《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持续相关性及其高瞻远瞩的人权议程,包括不应重新讨论的重要承诺和原则问题。20周年纪念日必须成为前进的平台,以确保所有人免受歧视地充分享有人权。

建议各国:

- 加强努力,基于平等和不歧视的原则使为所有人普遍实现人权。

- 遵从人权是联合国三大支柱之一的事实,确保人权主流化为优先事项,并确保人权得到相称的支持和资源。

- 充分将人权融入2015年后发展议程,确保所有发展措施持续将人权原则,特别将是平等、非歧视、参与和问责制纳入考量。

- 充分与特别程序相配合,特别是通过接受访问请求、及时回复来文和就所有问题和落实建议开展建设性对话

- 避免任何针对在人权领域与联合国合作者的恐吓和报复行为,践行尽职原则,以预防非国家行为者实施此类举动,并确保对任何遭受此举动的人予以适足保护。

- 将人权保护融入立法,确保法律保护平等适用,且所有人都能免受歧视地获取正义和补偿。

- 拒绝任何通过宣传传统价值观或文化相对性来质疑人权普适性的尝试。

- 认可包括人权捍卫者和国家人权机构在内的民间社会在促进和保护世界人权中的关键作用,也包括通过营造一个安全和有利的环境使人权捍卫者能够在免受阻碍和不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呼吁作为一个整体的联合国体系进一步依赖特别程序的专业性及其早期预警能力。

重申《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关于联合国体系人权机构合作的建议,包括鼓励特别程序、人权条约机构和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共同协作并加强其活动,以更为有效地保护和促进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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