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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可持续发展目标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第6届有关“人权、发展权、全球治理”的互动交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的主题演讲,由人权事务助理秘书长伊万•西蒙诺维奇(Ivan Šimonović)先生代为宣读

2013年12月13日

“回顾历史:在人权的基础上建设2015年后议程”

纽约,2013年12月13日

各位阁下、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2015年正向我们走来,一个明确的事实是:我们目前的发展模式是不公平、不稳定和不可持续的。

虽然自2000年以来我们在完成千年发展目标的努力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我们也经历了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依旧面临着威胁到人类未来的经济、政治、社会和环境风险。

我们需要一个公平而可持续的新发展范式,其必须建立在包括发展权在内的人权的坚实规范性基础之上。

我们需要回顾和铭记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正如所有1945年二战以后设立的国际机构一样——它不仅源于对全面战争和种族灭绝的恐怖经验,还源于大萧条的绝望和各国预防和减缓其影响过程中的诸多失败。

各位阁下,尊敬的代表们,

2007年,我们被卷入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全球经济危机。这一灾难性的经济危机是我们最复杂的经济模型都没有预测到的。这场由发达国家金融系统引发的经济危机很快席卷了全球经济体。

但是这一经济危机并非不可避免,它是我们政策选择的结果。有些政府选择放松大萧条后为避免全球金融危机重演而对金融领域进行的监管。

另一些政府选择减少原本应该用于缓解危机影响的社会保障。有些政府将危机作为紧缩措施的借口,导致社会保障进一步减少,而当时正是人们最需要它的时候。也有政府仍旧只关注经济增长而忽略了导致不稳定的不公正、不公平和不平等问题。有些政府在镇压一切抗议示威。各国政府未能就必要的国际改革达成一致,因而无法解决全球治理的不公平问题,无法逆转气候变化或保护经济与社会权利。

女士们,先生们,

人权的目的是为了提供规范性框架来引导国家和国际政策选择——这一框架载于法律义务之中。

我们应该回顾历史——看看1948年联合国大会宣布人权是“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的原因。

他们认识并切实体会到,如果缺乏规范性框架来规定政府对公民以及政府之间的义务,那么后果不堪设想。当时各国都充分认识到政府有责任确保其公民免于恐惧和贫乏,不受歧视,不仅针对一部分人,而是针对所有人。各国还认识到国际合作对确保所有人的公平发展的必要性。

因此,各个国家选择将这些责任写入联合国宪章,保证各国实现“大自由中更高的生活水平”,并实现“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属于经济、社会、文化或人道主义性质的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全体人类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因此,各国选择在《世界人权宣言》中制定规范性框架,重申“大自由中更高的生活水平”的承诺,并承诺保障“免于恐惧和贫乏的自由”而不受歧视。也正是这个原因,《世界人权宣言》同时强调了公民和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和让所有权利都能实现的“社会与国际秩序”。所以,此后许多准则在《发展权利宣言》中得到重申。

不幸的是,这一规范框架并未被充分地遵守。

如今,我们加入了气候危机的问题,然而,有关气候变化问题上国际合作的全球谈判并无进展。即使小岛国家的全部人口都在为生存而恐惧,承诺也在日渐减弱。贸易谈判举步维艰,因为各国甚至不同意承担政府确保其人民食物权的基本责任。

我们正在为下一代留下一个怎样的世界?

许多领导也放弃了对这一代人的责任。食物、水、保健、教育、住房和司法救助不是出售给少数人的商品,而是所有人都应不受歧视地享有的权利。对民主治理的真正考验在于确保所有人免于恐惧和贫乏的自由——这是最近阿拉伯之春给我们的教训。

今天,对于上层人士来说,危机似乎已经结束——股市创新高,房地产价格飙升,富人变得更加富裕。但是底层人民对危机有着更深的了解。底层人民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发展模式是如何失效的。他们的未来愈加岌岌可危。他们每天生活在贫困和不平等中,这是全球经济不平衡和脆弱性的表现,这种经济是建立在金融领域摇摇欲坠的纸牌屋之上的。。

大规模的失业、不断减少的薪水和恶化的工作环境导致上百万边缘化的家庭无法得到基本的人权:获得食物、饮用水、卫生设施、住房和保健的权利。在全世界,你都能从穷人眼中和心中体会到恐惧和绝望,因为他们不知道下一顿拿什么来喂养自己的儿女。不仅仅在全球最贫穷国家,在一些世界最富有的城市里,包括纽约的街道上,你也能看到这样的景象。

所以全世界的人们走上街道,抗议政府忘记了确保他们不受歧视地免于恐惧和贫乏的自由;抗议发展模式让富人更富,却让穷人为获得适足生活标准的权利而挣扎。

所以全球人民都在要求将人权放在新发展议程的中心。全球范围内,与议程有关的有88个国家磋商和11个专题联合国磋商,超过一百万人参与其中,在这些磋商中,上述要求最为突出且一致。

人们对现行的经济模式丧失了信心。

他们呼吁一个将人权置于中心的新发展范式。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人权不是为获取援助而强加的条件。它是属于“人”的议程。就是联合国宪章的序言中所指的“人”,以及国际人权法中的权利持有人。

这是普遍要求。你们当中有谁听过一个普通人抱怨人权的普遍性——且不论他们的领导者又是另一套说辞?你能想象普通人要求受到酷刑或挨饿,或放弃投票和获得适足生活标准的权利?

你们只会听见他们更加大声地呼吁人权。

这也反映在所有全球磋商以及目前产生的诸多报告中——从联合国工作组到秘书长的报告,从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网络到高级别小组的报告,均是如此。

我认为我们有义务响应这一号召。

那么,将人权置于新发展议程的中心意味着什么?

首先,我要明确地指出,这并不意味着将人权局限成一种叙述方式或是冗长的序曲。人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愿景,但这并不仅仅是一种愿景,人权为我们的行动提供了切实的指导。

同样地,这也并不意味着将人权作为一个独立和单独的目标加到另一长串的其他目标之上。相反,这意味着以人权为基础制定整个议程。

人权应是议程的主流,而不应被隔离。

人权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在一长串的需求中应优先实现哪些目标。如果我们将人权视为发展的最终目的,那么就应优先实现那些能体现最终目的的目标,而不是那些达成最终目的的手段。人权为各国已经协定的优先事项提供了一种共同的语言。人权为普遍的目标提供了一个框架,这一框架同样适用于发展和资源水平不同的国家。

人权提醒我们,发展同样关乎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发展关乎终结贫困,也关乎确保正义与法治。这意味着应该树立关于公共参与、诉诸司法和个人安全的新目标以解决免于恐惧的自由的问题。这意味着经济和社会的目标必须将自身定位在食物权、健康权、教育权、饮水权和卫生权等权利的框架下。

人权标准也有助于我们更精确地制定目标。人权标准规定了可行性、无障碍、可接受性和质量的标准。比如教育权要求的不单单是可以上学,而是可以获得免费的初级教育以及高质量的教育。

人权要求我们关注平等和非歧视,这样才能保证一个都不落下。这意味着目标必须具有普遍性,且只有在所有人身上取得进展时才能被视为已实现。这意味着我们要挑战持续的歧视所驱动的不平等现象,尤其是族裔和其他社会群体的不平等,这些不平等现象经常引发分裂性冲突并使得世界更动荡。数据必须根据性别和地域,以及根据为减少不平等而设置的目标进行区分。边缘化群体、被剥夺权力者和被排斥的群体此前被排除在发展之外,我们必须确保他们在新的议程中有一席之地,这些人包括妇女、少数群体、土著人民、移徙者、残疾人、老年人、青年、儿童和穷人。

人权有助于我们聚焦国际合作,以制定更公平的社会和国际秩序,来实现包括发展权在内的所有权利。目标必须通过加强对国际援助和技术转移的承诺来体现我们对消除贫困的承诺,也要体现进行有意义的全球治理改革的承诺。这意味着减少全球治理中现有的不平等并确保贸易、金融和投资交易与发展权等人权标准和原则相一致。

这也意味着确保这些承诺的问责制——包括政府的问责制以及私人行为者和国际机构的问责制。这意味着要通过全球监察机构来明确责任、制定目标并监控进展,并辅以地方、国家和区域层面的问责机制。

女士们、先生们,下面我将总结一下。

我们必须牢记,经济危机不是一个意外,贫困和环境恶化也不是意外,这些都是我们政策选择的后果。

是时候做出正确的选择了。

是时候质疑不平等、不稳定以及不可持续的发展观了。是时候以人权为坚定的基础,制定一种更公平且更可持续的发展范式了。

预祝各位今天的辩论富有成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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