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其他利益攸关方”贡献和参与普遍定期审议(更新日期:2023年12月26日)
通过普遍定期审议,人权理事会将定期审议193个联合国会员国中每个会员国履行其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
对每个国家的审议是基于:(a)接受审议国家准备的国家报告; (b)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为接受审议国家准备的联合国资料汇编; (c)人权高专办准备的其他利益攸关方(包括民间社会活动者、国家人权机构和区域组织)所提交资料的摘要。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由47个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组成,在日内瓦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审议工作。审议是以被审国与理事会及观察国的成员之间的互动对话形式进行的。在每次审议结束时,工作组会通过一份成果文件。随后,人权理事会将在下次的会议上审议并通过这份文件。
(a)“其他利益攸关方”(包括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为普遍定期审议文件提供信息
普遍定期审议程序确保包括非政府组织(NGOs)和国家人权机构(NHRIs)在内的所有相关的利益攸关方都能参与进来。
民间社会活动者、国家人权机构和区域机制可以为一份载有其他利益攸关方提交信息摘要的报告提交书面信息。这份报告会在审议期间予以考虑。
经许可的利益攸关方也可出席并旁听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的会议。经认可的利益相关者也可以出席会议,并在人权理事会讨论国家审议的结果时做口头陈述。
为第四周期而更新的民间社会参与普遍定期审议指南已发布:English | Français | Español.
利益攸关方(民间社会组织、国家人权机构和区域机制)在为普遍定期审议文件寄送书面材料时,应遵循人权高专办发布的《利益相关者为第四轮审议提交材料的技术指南》[英]。联合国机构在为普遍定期审议文件寄送书面材料时,应遵循人权高专办发布的 《联合国机构为第四轮审议提交材料的技术指南》[英]。
提交材料的技术指南的译本:
联合国机构指南 - العربية, 中文, Español, Français, русский
非政府组织指南 - العربية, Español, Français, русский
普遍定期审议 - 国家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在国家一级的参与技巧
(Español)
联合国机构和各利益攸关方应在下方所示的截止日期前,通过“普遍定期审议材料在线存交材料系统“为普遍定期审议的文件存交信息。各利益相关者应遵循《普遍定期审议材料在线存交材料系统使用指南》[英]。该指南可在该在线系统中找到。
重要提示:所有普遍定期审议材料务必在给定的期限(日内瓦时间下午11点59分)前,通过“在线存交材料系统”)提交并收悉。逾期提交的材料概不受理。各组织在使用在线系统时如遇到技术问题,请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联系普遍定期审议材料提交帮助台:ohchr-uprsubmissions@un.org。
请及时向普遍定期审议秘书处(ohchr-uprreprisals@un.org)及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报复问题小组(ohchr-uprreprisals@un.org)反应在普遍定期审议背景下因合作而受到的任何恐吓或报复性行为。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会议 | “其他利益相关者”1(和联合国机构)提交书面材料的暂定期限 | 在第四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接受审议国家的建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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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届会议(2022年10月至11月) |
2022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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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届会议(2023年1月至2月) |
2022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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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届会议(2023年4月至5月) |
2022年10月11日 |
法国、汤加、罗马尼亚、马里、博茨瓦纳、巴哈马、布隆迪、 卢森堡、巴巴多斯、黑山、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色列、列支敦士登、塞尔维亚 |
第四十四届会议(2023年10月至11月) |
2023年4月5日 |
土库曼斯坦、布基纳法索、佛得角、哥伦比亚、乌兹别克斯坦、图瓦卢、德国、吉布提、加拿大、孟加拉、俄罗斯联邦、阿塞拜疆、喀麦隆、古巴 |
第四十五届会议(2024年1月至2月) |
2023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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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届会议(2024年4月至5月) |
2023年10月11日 |
新西兰、阿富汗、智利、越南、乌拉圭、也门、瓦努阿图、北马其顿共和国、科摩罗、斯洛伐克、厄立特里亚、 塞浦路斯、多明尼加共和国、 柬埔寨 |
第四十七届会议(2024年10月至11月) |
2024年4月8日 |
挪威、阿尔巴尼亚、刚果民主共和国、科特迪瓦、葡萄牙、不丹、多米尼加、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文莱达鲁萨兰国、哥斯达黎加、赤道几内亚、 埃塞俄比亚、卡塔尔、尼加拉瓜 |
第四十八届会议(2025年1月至2月) |
2024年6月27日 |
意大利、萨尔瓦多、冈比亚、玻利维亚、斐济、圣马力诺、哈萨克斯坦、安哥拉、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马达加斯加、伊拉克、斯洛文尼亚、埃及、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第四十九届会议(2025年4月至5月) |
2024年9月26日 |
吉尔吉斯斯坦、基里巴斯、几内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西班牙、莱索托、肯尼亚、亚美尼亚、几内亚比绍、瑞典、格林纳达、土耳其、 圭亚那、科威特 |
第五十届会议(2025年10月至11月) |
2025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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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届会议(2026年1月至2月) |
2025年6月26日 |
密克罗尼西亚、黎巴嫩、毛里塔尼亚、瑙鲁、卢旺达、尼泊尔、圣卢西亚、阿曼、奥地利、缅甸、澳大利亚、格鲁吉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
第五十二届会议(2026年4月至5月) |
2025年9月25日 |
纳米比亚、尼日尔、 莫桑比克、爱沙尼亚、巴拉圭、比利时、丹麦、 帕劳、索马里、塞舌尔、所罗门群岛、拉脱维亚、塞拉利昂、新加坡 |
第五十三届会议(2026年10月至11月) |
2026年3月12日 |
苏里南、希腊、萨摩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丹、匈牙利、巴布亚新几内亚、 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安提瓜和巴布达、斯威士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泰国、爱尔兰 |
第五十四届会议(2027年1月至2月) |
2026年6月25日 |
多哥、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冰岛、津巴布韦、立陶宛、乌干达、东帝汶、摩尔多瓦共和国、海地、南苏丹 |
(b)非政府组织参与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会议和人权理事会常会
如何参加工作组会议?
持有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可获准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工作组出席会议。
快速链接
1. 非政府组织在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五届会议期间举办的平行活动:鉴于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五届会议(2024年1月22日至2月2日),具有经社理事会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可通过在线平台提交会外活动的请求(https://uprreg.ohchr.org/Account/Login?ReturnUrl=/ParallelEventRegistration)。 非政府组织在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五届会议期间组织平行活动的申请平台将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四)日内瓦时间下午2点整开放,于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日内瓦时间上午10点整关闭。
鉴于“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战略遗产计划”对万国宫会议室供应的影响,会外活动时段将视情况分配。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秘书处联系:ohchr-hrcngo@un.org.
2. 《民间社会实用指南》:有关认可、参加会议、访问公共图书馆、申请信息通报会议室、文件和资源、一般性参与以及利益攸关方材料提交指南的信息,请参见《民间社会实用指南》[下载:العربية | English | Français | русский | Español](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