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2014年11月7日——移民权利、打击家庭暴力、儿童保护措施和预防妇女酷刑与虐待,这些只是过去两周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在日内瓦的最新会议中审议的一部分问题。
在今天闭幕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二十届会议期间,又一组共14个国家的人权记录在半日会议中接受了审议,会上强调了一些重要问题,就如何改善这些国家的人权状况提出了大量建议。本届会议审议的国家有:意大利、萨尔瓦多、冈比亚、玻利维亚、斐济、圣马力诺、哈萨克斯坦、安哥拉、伊朗、马达加斯加、伊拉克、斯洛文尼亚、埃及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随着会议今天闭幕,普遍定期审议在第二个周期中已经审议了112个国家,正朝着当前阶段100%参与度的目标前进,而在首个普遍定期审议周期中,所有193个联合国会员国也都接受了审议。
在今天闭幕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二十届会议期间,又一组共14个国家的人权记录在半日会议中接受了审议,会上强调了一些重要问题,就如何改善这些国家的人权状况提出了大量建议。本届会议审议的国家有:意大利、萨尔瓦多、冈比亚、玻利维亚、斐济、圣马力诺、哈萨克斯坦、安哥拉、伊朗、马达加斯加、伊拉克、斯洛文尼亚、埃及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随着会议今天闭幕,普遍定期审议在第二个周期中已经审议了112个国家,正朝着当前阶段100%参与度的目标前进,而在首个普遍定期审议周期中,所有193个联合国会员国也都接受了审议。
通过第一个普遍定期审议周期中100%的参与,各国对该项进程表达了它们的承诺,希望付出更多努力,保障给全球人民带来重大后果的各项人权。
在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周期中,各国应该指明它们为落实第一轮审议所提出建议而采取的措施,着重强调它们为推进人权而开展的活动。这一决定性的步骤不仅能衡量普遍定期审议程序是否成功,还为全球观众提供了一个关键的平台,使他们听到那些往往被忽略或被全球其他重大事件盖过的意见。
普遍定期审议已经进入了第七年,自从2008年4月诞生以来,它已经积攒了强大的动力。
通过普遍定期审议进程,所有联合国会员国的人权记录每四年接受一次审议,这提高了对全世界人权状况的认识。普遍定期审议的最终目标是改善每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因为这个问题会对全球人民产生严重的后果。
普遍定期审议还使接受审议的各国有机会和其他国家进行对话,听取建议以便改进。在第20届会议期间一共提出了2579项建议,每个国家约184项。正如设置了审议规则的理事会第5/1号决议所述,各国最后必须在随后的人权理事会——也就是负责普遍定期审议的机构——会议上表明对其收到建议的最终立场。就本届会议而言,14个国家将在明年3月的理事会会议上表达意见。国家的主要责任是落实最终结果所载的建议。
和先前的会议一样,本次普遍定期审议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覆盖大量人权专题,涉及对许多人产生影响的关键问题。同样,各国在首次普遍定期审议后取得的成就意义深远,并展示了它们建设性地应对人权问题的承诺,尤其是为了社会中最弱势群体的利益着想。
各国在实现普遍定期审议建议方面取得进展的实例有:改善了保护移民权利的努力;实现了千年发展目标;加强了儿童保护措施;开展了打击歧视和不容忍现象的运动;制定了打击文盲现象的方案;设立了对抗腐败的政府机构;减少了薪酬的性别差距;采取了措施以解决拘留条件问题并防范酷刑。
在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周期中,各国应该指明它们为落实第一轮审议所提出建议而采取的措施,着重强调它们为推进人权而开展的活动。这一决定性的步骤不仅能衡量普遍定期审议程序是否成功,还为全球观众提供了一个关键的平台,使他们听到那些往往被忽略或被全球其他重大事件盖过的意见。
普遍定期审议已经进入了第七年,自从2008年4月诞生以来,它已经积攒了强大的动力。
通过普遍定期审议进程,所有联合国会员国的人权记录每四年接受一次审议,这提高了对全世界人权状况的认识。普遍定期审议的最终目标是改善每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因为这个问题会对全球人民产生严重的后果。
普遍定期审议还使接受审议的各国有机会和其他国家进行对话,听取建议以便改进。在第20届会议期间一共提出了2579项建议,每个国家约184项。正如设置了审议规则的理事会第5/1号决议所述,各国最后必须在随后的人权理事会——也就是负责普遍定期审议的机构——会议上表明对其收到建议的最终立场。就本届会议而言,14个国家将在明年3月的理事会会议上表达意见。国家的主要责任是落实最终结果所载的建议。
和先前的会议一样,本次普遍定期审议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覆盖大量人权专题,涉及对许多人产生影响的关键问题。同样,各国在首次普遍定期审议后取得的成就意义深远,并展示了它们建设性地应对人权问题的承诺,尤其是为了社会中最弱势群体的利益着想。
各国在实现普遍定期审议建议方面取得进展的实例有:改善了保护移民权利的努力;实现了千年发展目标;加强了儿童保护措施;开展了打击歧视和不容忍现象的运动;制定了打击文盲现象的方案;设立了对抗腐败的政府机构;减少了薪酬的性别差距;采取了措施以解决拘留条件问题并防范酷刑。
此外,会上接受审议的多个国家强调了它们为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家庭暴力和人口贩运而采取的举措,并汇报了它们为加强社会中最弱势人群(包括族裔和宗教少数群体以及残疾人等等)融入社会而实行的多种措施。
此外,本届会议审议的14个国家中,10个国家在4年前首次接受普遍定期审议后,向联合国独立人权专家(即特别程序)发出了长期邀请。有6个国家已经建立或正在建设一个国家人权机构。另外,多个接受审议的国家推进了旨在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和贩运人口的计划,引入了新的方案来增强社会凝聚力,加大努力以增加入学。
令人瞩目的是,普遍定期审议进程提供了一个与民间社会开始或继续进行有关国内人权问题对话的机会。参与这项进程的大部分国家都报告了它们在准备审议时采取了哪些措施与民间社会互动。尽管民间社会行为者并不参加普遍定期审议会议,它们的意见对进程存在很大影响。
会议还吸引了大量参与者和接受审议各国的高级别贵宾,各国均由部长作为代表出席。在为期两周的会议中共有1071次发言,平均每个国家76次,193个联合国会员国中有143个参与了这些审议。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下一届会议将在2015年1月19日至30日举行。
关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额外信息(包括各国审议报告)可以在人权高专办网站的普遍定期审议页面查看:http://www.ohchr.org/zh/hr-bodies/upr/upr-main
媒体联系:人权高专办新闻干事罗兰多·戈麦斯(Rolando Gómez),+ 41(0)22 917 9711,rgomez@ohchr.org
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