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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危险物质及废料的无害环境管理和处置对人权的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在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三届会议上的发言

2016年9月15日

2016年9月15日

各位阁下,尊敬的代表,朋友们,同事们:

我很高兴向人权理事会呈报第二份专题报告,它审议了受有毒和污染物质影响的儿童的权利,以及访问大韩民国和德国的报告。

在我的专题报告中,我认为各国有义务防止儿童暴露于有毒物质和污染之中。接踵不断的事件表明,当国家和工商企业未能防止儿童暴露于有毒物质和污染之中,就会有大量权利遭到侵犯。

《儿童权利公约》第24条承认儿童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水准健康的权利。它明确要求各国考虑污染食物和水以及环境污染对实现健康权带来的风险。

《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权利、健康、污染物和环境污染之间的明确联系十分紧密。也应当如此。

儿童可谓最容易受到有毒物质和环境污染伤害。他们在很多年内都是毫无抵御能力的。他们受到的影响方式与成人不同。他们比成人接触物质的水平更高,包括接触母体内的有毒化学物。大量的健康影响与童年接触有毒物质有关,例如癌症、发育紊乱、学习障碍和呼吸疾病。许多这些疾病和残疾在接触后的几年到几十年内都不会表现出来。

医生们将儿童健康受到的当前影响称为“沉默的疫病”。

在一个国家,儿童癌症率在20年间增长了近20%。一些类型的糖尿病也在儿童身上发现,而它们此前仅在成人身上观察到。哮喘、性成熟过早以及先天缺陷也大量增加。大多数诸如此类的增长无法仅仅通过生活方式选择和基因来解释,它们是在迅速的工业化时期之后出现的。

人权是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儿童享有健康的权利与儿童的生命、存活和发展权以及众多其他权利息息相关。

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数字估计,超过150万五岁以下儿童过早死于有毒物质、污染和其他接触。这没有包括五岁以后死去的儿童和患有非致命疾病或残疾的儿童。

安全食物权、安全饮水和卫生设施权、适当住房权、免受最恶劣形式的童工权都已被解读为:要求各国防止儿童暴露于危险物质中。

儿童的最佳利益应当指导《儿童权利公约》的解读和落实。可以通过防止接触来满足儿童的最佳利益。然而,如今世界各地的法律和政策实际上允许儿童暴露于有毒化学品和污染之中。

每个儿童都拥有身体健全权,它承认每一个人的自主性,不让身体受到不需要的侵犯。

然而,儿童的身体健全权遭到了漫无止境的接触的践踏,这是由无形的、数十种甚至数百种危险物质的混合造成的,他们在出生前和出生后都有接触。

令人难过的是,儿科专家们现在称儿童出生前就“提前受到污染”。

目前无法确保儿童在接触危险物质前就能让自己的声音获得倾听,也不可能在接触后实现真正有效的补救,这强烈意味着各国应该预防接触。

低收入、土著、少数群体或其他边缘社区儿童为我们对有毒化学品的无动于衷承担着不成比例的负担,影响力尊严、平等和非歧视的人权原则。我认为,这种不公正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预防接触。

各国预防儿童接触有毒物质和污染的义务是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核心。工商企业也有相应责任。

有毒物质和污染是对人权的险恶威胁,对儿童造成了某些最严重的影响。

然而,这是一个人权问题,有一些可用的办法来预防侵犯。 尽管各国为了预防接触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其中一些在我访问德国和韩国的报告中有所描述,但仍有许多工作要做,这也在报告中涉及。

为了保护最不具有保护力的人——我们未来的世代,就需要有效的框架。这包括有效的立法、规范和执行;确保工商企业开展人权尽职调查;实现对侵犯的有效补救;开展国际合作应对这个毫无疑问遍及全球的问题。

副主席先生,

过去两年在这项任务授权之下,我已经目睹了所有这些方面的不足之处,不论是在富庶还是贫穷的区域与国家。

在一个富裕程度名列全球前茅的国家,6000至12000名儿童会在日常饮水时与很高含量的铅接触。密歇根的弗林特社区主要由非裔美国人组成,近三成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此外,弗林特并不是孤例。来自美国各地和别处的其他少数群体、土著和低收入社区的儿童也在他们喝的水、吃的食物、呼吸的空气以及家庭、学校和操场中一度面对着——并继续面对——由铅和其他危险物质造成的类似毒害威胁。

在我访问大韩民国期间,由某种未经检验、管理不足的消费品导致的受害者的困境令人担忧。消费者不知情地把有毒产品加入加湿器的水箱中,这在韩国是十分流行的,结果导致90多人死亡。在死者当中,婴儿和孕妇的身体尤其脆弱。这其中绝大多数产品由英国制药公司利洁时(Reckitt Benckiser)的韩国子公司(Oxy)销售,该公司当然本应该知道这一风险,即便它当时符合某些法律。

在我访问德国期间,我了解到了关于一种高度危险的杀虫剂的事件,它在德国被禁,但据称曾由德国公司拜耳(Bayer)在秘鲁销售。这种杀虫剂导致24名在校儿童死亡,26人受伤,他们将杀虫剂当作奶粉误饮。受害者及其家人近20年完全没有得到补救。这起事件象征着儿童经常因为世界各地高度有害的杀虫剂死亡或受伤的情况。

副主席先生,

除了儿童,工人也是最容易受到有毒化学品伤害的人。各国对工人设置了所谓可允许的接触水平,比一般人高出数百倍,且往往未能有效监测公共场所。工商企业有胆量坚称自己无法监测供应链,同时又日复一日扩大越来越复杂的供应链。

国际劳工组织估计,近200万工人每年死于和危险物质有关的职业疾病。

在我访问韩国期间,曾经的电子产业工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150多名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曾经的工人抗争了十多年,以求对其在电子设备制造过程中使用有毒化学品获得补救的权利。这其中有许多工人是年轻的妇女,她们本应拥有良好的健康,却在三星电子工作几年后染上了癌症和其他疾病。一些受害者是儿童,他们的母亲曾在怀孕时于三星电子工作。

120多名受害者现在得到了三星电子的赔偿和道歉。另一家公司——SK海力士(SK Hynik)——向其产业内39名前工人提供了赔偿。我尤其高兴地汇报,三星电子同意创设一个监察员委员会,确保落实预防措施,作为有效补救的一部分。

然而,电子产品供应链工人沦为有毒工作条件受害者的问题远未结束。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便利,从电脑到手机,历史上都以工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代价,且始终从某个产品制造国或处理国转移至另一个国家。

我要借此机会特别强调一点,因为它上周在韩国媒体上被错误地呈现。

三星电子和韩国政府都没有表明工作条件是安全的。它们没有表明工作条件没有杀害或残伤120多名三星电子最近赔偿的受害者。

我认为,没有理由质疑韩国法院的调查结果,即三星电子前工人的癌症可能由工作条件造成。此外,也没有理由质疑调解委员会,它将三星电子的工作条件与许多其他前工人的另一些疾病联系起来。

对于许多这类受害者来说,因果关系问题是补救的一大障碍,这种障碍持续了长达十二年。在世界各地,有毒化学品受害者承担着严重不公正的举证责任,要证明造成其疾病的原因;而能够获得或控制相关信息、并且在信息缺失时有能力得出信息的盈利企业则无需证明它们是无害的。

我的报告详细讨论了大韩民国就此采取的措施,以及可以改善的领域。

谢谢副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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