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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人权事务副高级专员弗拉维亚∙潘谢里女士在有关人权和气候变化问题的全日讨论中的致辞

2015年3月6日

人权理事会第二十八届会议

日内瓦,2015年3月6日(周五)
万国宫第二十号室

各位阁下,同事们和朋友们,

我非常高兴在此欢迎各位出席此次重要的全日讨论。人类引发的气候变化并不单单是对我们共享的生态系统的一种打击。它还损害了健康、食物、获得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以及适足住房权,对于那些小岛国和沿海社区的民众,甚至还有自决权。环境灾难导致的流离失所人数要多于战争。

它正对地球造成的伤害毋庸置疑。去年,世界气候学权威——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十分明确地表明了气候变化对环境产生的短期和长期危害。人权理事会关于气候变化的第7号决议详细阐明了气候变化问题对人权享有的影响。对我们而言,人权高专办于2009年和2012年对这一问题予以报告,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也多次就这一问题发表讲话。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既强调了气候变化对穷人、弱势和边缘群体不成比例的影响,也包括对由于性别、贫困、年龄、少数群体身份以及残疾等因素已处于危险之中的个体的影响。

排放温室气体最少的人通常承担了最大的压力。最贫穷国家最穷的人。他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小岛国和低洼沿海地带的人口。对一些社群而言,气候变化问题威胁到了他们的生存。

我们相信,基于人权的方针可以推动更为有效的气候政策和行动。为什么?因为这样的方针力图明确并满足脆弱人群最紧迫的需求,他们生活在高度不公平且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差异巨大的国际社会。这种方针鼓励谨慎管理全球资源,辅以更高层次的问责并让所有人受益。

这并不是新的概念。基于人权的方针的重要性在2010年“坎昆协议”中得到承认。我们希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气候协议将加强为“确保各方应在所有气候变化相关行动中充分尊重、保护、促进并实现人权”这些早已作出的承诺。

2015年,国际社会将落实充满雄心壮志的议程,包括最终确定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并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普世气候变化协议以及关于发展资金的新协议。

未来几个月内的决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它们充分反映各国的人权义务以及行为者在私营部门的相关责任至关重要。

我们希望今年在巴黎举行的重要气候谈判将在坎昆协议内容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包括明确援引平等、非歧视、问责、参与、赋权、团结以及透明等人权原则。我们相信在这之后会有行动。我们需要采取实实在在的行动来降低气候变化问题的负面影响,通过与各国人权义务相一致的方式。

可持续发展即是包容性和参与性的发展,涵盖了所有人的权利。同样地,旨在限制气候变化,预防并降低负面影响的公平气候行动的核心必然是人民的权利。特别是,必须注意预防并对任何对脆弱、边缘化、被歧视或处于危险中的群体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补救,包括土著人民、少数群体、贫困人口、移徙者、流离失所人士、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赋予女性权利并保护其权利。

这可以实现。我很高兴在强化行动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最近在日内瓦举行的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会议上听闻一些国家对将更强有力的人权表述写入即将出台的协议表示了支持,且有18个国家签署了《人权和气候行动日内瓦承诺》。我促请所有国家做出这一承诺。

今天的小组讨论为强调人权和气候变化之间的关键联系并促进以行动为导向的成果提供了进一步的机会。我希望他们将有利于全球、地方、个人和集体将人类从不可逆转的全球变暖及其对人权的灾难性影响中挽救出来的努力。

我期待今天的讨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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