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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 特别程序

联合国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在人权日发表的声明 日内瓦,2013年12月10日

2013年12月10日

值此人权日之际,联合国特别程序呼吁所有利益攸关方,尤其是各国,与他们展开充分合作。

首个特别程序机制于1965年设立。在近五十年之后的今天,特别程序系统已包含多达51项任务。我们通过国别任务和专题任务受理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等一切权利。我们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将丰富的专业知识运用于一系列广泛问题,包括打击各种形式的歧视和有罪不罚现象,树立法治、推动对人权的承认和巩固对人权的支持,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特别程序与许多国家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合作都成果丰硕。多年来,已有160多个国家接受了至少一名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的访问。106个国家向特别程序发出长期邀请。这些都是我们热切欢迎的鼓舞人心的合作迹象。

然而,仍有30多个国家尚未接受一名任务负责人的任何访问。一些国家对于多次发出的书面访问要求不加理睬,另一些国家只允许一小部分专家访问。令人遗憾的事实表明,长期邀请并不一定保证访问的实际进行。特别程序的建议也常常被置之不理。在极端情况下,任务负责人在工作过程中还会遭到贬损和人身攻击。表达意见分歧无可厚非,甚至可以采取强硬的方式;但应将尊严和尊重放在首位。

接受访问只是保障人权的长远进程中的第一步。这一进程包括有效的规划和对话,还包括各国在结束访问后继续合作,真正承诺考虑任务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告知他们为落实这些意见而采取的措施。

合作是互惠互利的。特别程序帮助各国修订立法、推动有关人权问题的国家辩论,并帮助各国回应人权侵犯受害者的期望。他们还提请各国关注各种问题,并就保护人权方面可能存在的差距和侵犯行为提出警醒。这促成了惠及数百万人民的关键性立法和政策变革。持续对话使得各方面意见都被纳入考虑,这也催生了更强有力的政策和更有效的补救措施。

我们的工作有赖于与民间社会、国家人权机构、人权维护者、实地工作者和人权侵犯受害者的互动。一些与我们合作的人成为威胁和报复的受害者,这是十分严重的问题。保护这些重要合作伙伴是重中之重。我们必须对任何威胁他们,并试图阻挠人权工作的行为作出坚决的回应。

报复是联合国系统和人权机制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联合国大会目前正在就将该问题列为重点议程进行讨论。我们期待大会尽快作出这一决定。

在我们庆祝《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和人权高专办成立二十周年之际,我们敦促各国与我们进行合作,并确保其他利益攸关方也能在不担心威胁或报复的情况下与我们合作。

各国人民今天齐聚南非,向纳尔逊·曼德拉和他对人性的坚定信念致敬,让我们铭记他1998年在联合国大会上的发言“我仍希望在我自己的国家和区域,在非洲大陆和世界,将出现一批领导人,他们不让任何人如我们过去一样被剥夺自由,不让任何人如我们过去一样被变成难民,不让任何人如我们过去一样,一辈子挨饥抵饿;不让任何人如我们过去一样,被剥夺了人的尊严”。

曼德拉的希望是否能成为他所说的“可实现的梦想”,这取决于我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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