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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驻纽约办事处(人权高专办纽约办事处)的工作目标,是将人权规范和标准有效纳入设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的政府间机构和机构间机构的决策和业务活动。

人权高专办纽约办事处由一位助理秘书长领导,他在纽约代表驻日内瓦的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助理秘书长协助高级专员在决策机构、会员国常驻代表团、联合国各部门和机构、非政府组织、专业团体和媒体中推动人权议程。

历史沿革

从1948年至1974年,设在纽约的人权司协助制订了为国际人权框架奠定基础的各项宣言和公约。1974年,该司迁至日内瓦,只在纽约留下了一个小型联络处,该联络处维持了二十多年。

1993年,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成立,此后纽约办事处在职权范围、人员编制和权力方面都逐步扩大。它在法治、保护责任、防止种族灭绝、妇女权利与性别和基于性别取向的歧视等领域承担了特别的责任。

2010年,主管人权事务助理秘书长员额的设立和助理秘书长的任命进一步扩大了人权高专办纽约办事处的职责,并确保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高级别讨论中始终考虑到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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