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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浏览为国际人权提供基础性法律框架的文件。

核心人权公约共有九部。每一部条约都设立了独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监督相关缔约国实施条约及其条款的情况。其中一些条约有处理具体关注事项的任择议定书作为补充。

除了国际人权宪章及核心人权条约以外,还有许多其他与人权有关的普遍文书。下方列出了一些未能尽录的人权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