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对在人权领域与联合国合作而实施的恐吓和报复

恐吓和报复行为与人权背景简介

在过去几年里,据报针对与联合国接触的个人和团体的报复和恐吓行为的数量和严重程度都有所增加。它们的形式多样,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 旅行禁令
  • 威胁和骚扰,包括官员的威胁和骚扰
  • 抹黑运动
  • 监视
  • 采取限制性立法
  • 人身攻击
  • 任意逮捕和拘留
  • 酷刑和虐待,包括性暴力或不允许就医
  • 杀害

联合国,尤其是其人权机构和机制依赖所服务的人员的合作。个人和团体提供宝贵的实地见解和信息,提醒联合国系统注意不断演变的局面,并推动采取相关行动。与联合国接触的自由是行使人人享有的基本自由和人权的一种基本形式,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当与联合国合作的人面临恐吓、威胁、监禁甚至更糟的情况时,这意味着我们所有人的失败,联合国的公信力也会受损。

查阅更多关于恐吓和报复行为的信息

人权高专办在防止恐吓和报复行为方面的工作

2016年,秘书长对针对与联合国合作的人实施的报复和恐吓案件增多深表震惊,并指定主管人权事务助理秘书长领导联合国系统内处理这一问题的工作。首次担任这一职务的是安德鲁·吉尔摩(Andrew Gilmour)(2016-2019年),随后是伊尔泽·布兰兹·科里斯(Ilze Brands Kehris)(2020年至今)。

在人权高专办的支持下,主管人权事务助理秘书长与联合国系统、会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接触,并向秘书长和高级专员建议如何加强联合国全系统防止和保护免受报复、调查报复案件并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的行动。人权高专办在这方面的主要工作包括:从联合国系统所有部门系统地收集信息和报告,并为开展协调一致和坚定的应对措施提供指导和支持。

了解更多关于人权高专办和联合国在防止恐吓和报复行为方面的工作 | 如何提交关于报复的资料

最新报告

关于在人权领域与联合国合作的年度报告(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