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x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纳维·皮莱女士在人权理事会第25届会议
关于死刑问题的高级别小组讨论上的开场致辞

返回

2014年3月5日

2014年3月5日
15:00p.m.-18:00 p.m.
万国宫第二十号室


主席先生,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首先请允许我明确申明:作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我反对任何情况下的死刑做法,我也敦促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迅速朝着将其废除的方向前进。

与此同时,我必须承认,自从载入了生命权的《世界人权宣言》在1948年通过以来,废除死刑的进展不断加速。66年以前,只有14个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大多数是南美国家。

18年后,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得以通过,依然只有26个国家废除了死刑。确实,面对这种抵抗,公约起草人员能做的仅有限制死刑使用范围而已,另外根据公约第6条第2款,限定了严格的使用条件。

然而,这并不是为了给继续使用死刑正名。公约第6条第6款明确指出:“本公约的任何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除。”

1989年,在公约通过33周年后,通过了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正是该文书给予废除死刑决定性的新动力。

目前,全球已有大约160个国家废除死刑、引入暂缓机制或不再使用死刑。最近,巴基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美国的华盛顿州已经决定确立暂缓机制或停止所有死刑的执行。我对这些进展表示由衷欢迎,并敦促其他保留死刑的国家效仿这些做法,但也深为痛惜地看到,仍有大约20个国家在执行死刑,这通常直接违背了国际人权标准。

主席先生,各位阁下,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为什么要把普遍废除死刑作为目标?我认为有三大原因:

权利

第一,死刑与生命权为首的人权无法调和。许多国家的人民遭受到最残忍的罪行和侵犯,这些国家也已废除或不再使用死刑。它们追求正义,但尊重生命权,这种权利不能被复仇的渴望否决。

另外面临风险的还有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权利。实施死刑暂缓机制或废除死刑的各国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认识到死刑在本质上和实际应用中都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我们不要争执一个国家能否人道地执行死刑的问题。我们只需看一下我们这方面的经验:经验显示,在实际执行死刑的做法中,从来无法保证能够谨慎地遵守禁止酷刑和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规定。                  

使用死刑通常违背了平等和不受歧视的权利。是将罪犯处以死刑还是更轻的刑罚,这类决定往往是任意、不成比例且没有可预测的理性指标的。在这种“司法彩票”中,穷人、少数群体和其他遭受歧视的常见目标往往面临更大风险。

终结性

第二个废除死刑的理由是死刑的终结性。即便是最为发达、运转良好而稳固的法律系统或是拥有多重司法保障的法律系统,它们也多次将后来被证明无辜者处以死刑。每当使用死刑时,都有极大风险让个人蒙冤受刑。

威慑力之谜
                  
第三个废除死刑的有力依据是,并没有一致的说法表明死刑有威慑作用。并无证据显示死刑对犯罪的威慑作用超过其他形式的惩罚。威慑犯罪的并不是惩罚的严重性,而是惩罚的必然性。因此,为了抑制犯罪,关注点应该在于改革司法系统,使其更加有效,同时确保其是人道的。

各位阁下,女士们,先生们,

废除死刑往往是漫长而痛苦的进程。除非经历一段艰难甚至措辞激烈的国家辩论,否则很难产生结果。为了确保辩论有效、透明且对集体意志有充分的反思,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为公众提供平衡的信息和准确的数据,这应该涵盖犯罪问题争论的各个方面,并描述在不使用死刑的情况下对抗犯罪的一切有效方法。

我们经常从政府领导者和政治家那里听到,在国内废除死刑是违背民众感情的。人类进步不会停滞不前。今天对死刑的民意支持并不意味着明天也是如此。历史上有过毫无争议的先例,某些不符合人权标准的法律、政策和做法曾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但被证明是错误的,并被最终废除或禁止。领导人们必须展现死刑是如何地严重不符合人类尊严。

这就是我为何吁请所有保留死刑的国家应该首先引入暂缓机制。在暂缓死刑的同时,他们也应该向前迈进,即停止死刑。他们的目标应该是:停止处决可能或已经被宣判死刑者。检察官再也不应该试图提出死刑,法官不应该宣判死刑。这是可以实现的,例如通过最高司法机构的指示。

此外,我们也不应该忽略赦免或减刑的可能性的重要意义。在此方面,我热烈欢迎近期缅甸总统决定将所有死刑减刑的决定。我也深受鼓舞地了解到,近期印度最高法院将一些人的死刑减为无期徒刑,并引入死刑囚犯的权利保障准则。我希望这类举措能够引导这些国家彻底废除死刑

主席先生,

我办事处未来四年(2014-2017)的管理计划包括针对废除死刑的具体战略焦点。我们将继续支持各国、民间社会和国际反死刑委员会等国际倡议的相关方案和活动。

我坚决呼吁理事会继续讨论和推进普遍废除死刑,并在相关问题的对话中与各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开展交流。为了紧跟当前废除死刑的潮流,我也要呼吁本次理事会考虑委任开展一项全面的法律研究,协助形成国际习惯规范,禁止在一切情况下使用死刑。

希望本次高级别会议能加快彻底废除死刑的日子到来。废除死刑毫无疑问能够增强全人类的权利,这首先从我们最为神圣的生命权开始。

感谢各位的聆听。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