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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副高级专员
弗拉维亚·潘谢里女士
在人权理事会第25届会议上的发言
介绍秘书长和高级专员在议程项目2下的报告(危地马拉、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塞浦路斯和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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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6日

人权理事会第25届会议

日内瓦,2014年3月26日


主席先生,
人权理事会委员,
各位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我很高兴能在此介绍高级专员在议程项目2下编写的几份报告,介绍将按照数字顺序进行。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关于危地马拉人权状况的报告增编(A/HRC/25/19/Add.1)

高级专员年度报告的第一份增编概述了危地马拉人权状况以及人权高专办驻该国办事处在2013年开展的工作。危地马拉政府最近宣布将办事处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17年9月,这表明了该国在人权高专办的支持下应对重要人权挑战的意愿,我们对此表示热忱欢迎。

在报告所涉时期内,危地马拉在该国首位女检察长的领导下,通过处理犯罪活动和过去的人权侵犯行为,在打击有罪不罚问题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步。

在此方面,对弗拉因·里奥斯·蒙特(Efraín Ríos Montt)定罪使得危地马拉成为世界上首个根据国际标准,判定前国家元首犯有种族灭绝罪的国家。在这个里程碑式的案件中,包括土著妇女性暴力受害者在内的伊西尔族人(Ixil)在经过30年追索正义的漫长历程后,首次得以上庭作证。虽然这一定罪之后被推翻,这证明了在国家法庭审理严重侵犯人权、危害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的可能性,就算是前国家元首也难逃法网。

宪法法院2月5日作出临时决定,要求国会提前7个月成立选举新任总检查长的提名委员会,我们对此表示关切,并希望这一决定不会破坏该国在打击有罪不罚现象方面的连续性。

报告中重点强调了保护妇女权利方面的进展,如最新设立的妇女特别内阁和专门处理杀害妇女和其他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案件的特别法庭。

报告中介绍了由人权高专办、开发计划署和儿童基金会共同推动的玛雅方案,该方案为在该地区诉讼影响土著人民权利的案件和确立重要判例作出很大贡献。

该国在促进农村发展和消除营养不良方面也采取了许多积极步骤。

然而,我们对该国在抗议能源和采矿项目等背景下,尤其是在土著领土上的暴力水平居高不下表示关切。我们鼓励政府继续促成减少暴力、加强国家民警并订立撤销军队公共安全职能的时间表等举措。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旨在诋毁人权捍卫者并阻碍其工作的媒体宣传和攻击。我鼓励国家公开承认其工作的重要性并对他们提供保护。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关于玻利维亚人权状况的报告增编(A/HRC/25/19/Add.2)

高级专员年度报告的第二份增编概述了人权高专办在玻利维亚的活动,该国在许多重要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但同时也有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

玻利维亚仍在继续制订打击种族主义和其他形式歧视的政策,特别是通过公共宣传活动。这是十分鼓舞人心的。 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落实打击这一持续现象的行动计划并分拨足够的资源。

该国于2013年3月出台了一项保障妇女在生活中免受暴力的法律,通过将出于性动机杀害妇女列为犯罪,采用包括预防、照顾受害者和起诉侵犯者在内的全面方法,实现了打击这一广泛问题上的重大进步。我呼吁当局划拨足够资源确保该法律的有效应用。

人权高专办还努力协助该国政府保护土著人民权利,并在机构间项目的框架下加强司法行政。

制订符合国际标准,通过参与性进程与土著人民进行协商的立法草案框架是极有前景的一步。我们希望这项法律能在今年尽快获得通过。

人权高专办还为该国司法部门在应对过度和长时间使用审前拘留等问题方面采取的广泛改革措施提供技术援助。我们注意到该国在标志性司法诉讼(例如苏克雷发生的暴力性种族主义事件、2008年的潘多省大屠杀以及据称同年在圣克鲁兹市消灭的恐怖主义团体)中的公平审判权方面尚有不足之处。

该国政府在报告期间发表的一些针对监察员以及可能限制民间社会组织工作的声明引人关切。我相信政府会继续尊重监察员办公室的独立性,促进其决议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并采取措施,使人权维护者和民间社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不受无故限制。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关于哥伦比亚人权状况的报告增编(A/HRC/25/19/Add.3)

高级专员年度报告的第三份增编概述了哥伦比亚人权状况,我在其中注意到该国2013年人权议程中一些重大进展。

我想首先赞扬哥伦比亚政府寻求通过谈判结束国内武装冲突的决心。该协定的目标应明确着眼于加强对该国所有人全部人权的保护,和平意味着安全和正义,并也将强化政府在扶贫方面的努力。

报告强调了哥伦比亚2013年发生的大规模抗议中出现的积极趋势和经验。社会运动和政府在抗议之后的多次谈判值得称道,我们也鼓励各方达成有助于改善人权状况的和解。

我们还对该国在落实《受害者补偿和土地归还法》的头两年中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欢迎,并注意到有关妇女和少数群体在这一过程中的有意义参与的持续需求,以及采取基于权利的方法,使登记的600万武装冲突受害者获得真相、司法、赔偿并保证不再发生问题的必要性。我们仍对该国人权维护者和土地归还申请者的状况以及对袭击他们的罪行不加责罚的问题深表关切。

我还想赞扬军方与人权高专办在预防进一步人权侵犯方面的紧密合作。国防部承认“军事错误”或“无法避免的错误”可能构成人权侵犯就是恢复受害者权利的第一步。我们鼓励军方以强有力的民主监督为支持,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问责制。

至于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人民军(FARC-EP)和民族解放军(ELN)必须首先提供有关在其控制范围内失踪的平民和安全人员的全面信息,并说明地雷的位置。它们还应立即停止招募和使用童军,并与政府合作将其解散。

哥伦比亚在加强人权架构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例如2013年12月发起的名为“从暴力到权利社会:2014-2034全面人权政策”的国家、民间社会和国际社会联合倡议。我们期待在国家和地方层面与该国许多机构,尤其是总统人权方案延续良好合作。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关于塞浦路斯人权问题的报告(A/HRC/25/21)

高级专员有关塞浦路斯人权问题的年度报告中提到了2013年的几项积极进展,例如保护岛上两方文化遗址的措施,宗教间沟通有所改善,允许希腊东正教和穆斯林宗教领袖跨越划分该岛的绿线,以及推出首个两族间网络广播设施。

然而,正如各条约机构和特别程序在去年指出的,塞浦路斯的持续分裂仍是实现该岛全体人民在相互信任的环境下全面享受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一大障碍,这一点在今年2月塞浦路斯接受普遍定期审议的背景下再次被提出。

达成全面和解将对改善塞浦路斯全境人权状况大有裨益,尤其是在将人权和性别相关的问题融入谈判的情况下。

秘书长有关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人权状况的报告(A/HRC/25/26)

这份报告反映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人权状况的模式和趋势,特别是有关联合国大会第68/184号决议中强调的问题,如死刑,酷刑,限制言论、结社与和平集会自由,继续逮捕和迫害新闻工作者、人权维护者和律师,妇女权利和少数群体权利。

秘书长在报告中对2013年突然激增的处决数量表示特别关切,其中包括公开处决的案例。他再次呼吁该国暂缓使用死刑并禁止公开执行死刑。

秘书长对新政府采取的一些措施,尤其是释放一些政治犯的举措表示欢迎,但促请该国释放一些仅因行使言论自由和和平集会权而被监禁的人权维护者,并呼吁当局允许他们不受任何限制、骚扰或恐吓地开展活动。

与往年相同,秘书长对伊朗未与伊朗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展开有意义的合作感到遗憾。他呼吁政府加强与国际人权机制的合作。

女士们,先生们,

我对我们议程2之下的国别报告的介绍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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