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x

在第五次区域安排研讨会上的发言,2016年10月4日

返回

2016年10月4日

2016年10月4日,上午10点,第十九号会议室

高级专员,
各位阁下,
尊敬的各位代表,
女士们,先生们,

我十分荣幸在今天上午2016年促进和保护人权区域安排研讨会召开之际向诸位发言。很高兴在这里见到诸位。今年研讨会的主题——“加强联合国与区域人权机制、人权维护者和民间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主题,感谢诸位在此分享你们的看法、经历和知识。

在我们努力实现促进和保护全球人权的共同目标之际,人权理事会和区域人权机制共同得到增强是至关重要的。

理事会十分重视区域安排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以及加强普遍人权标准方面发挥的作用。去年6月通过的人权理事会第32/115号决定确定了理事会咨询委员会的任务授权,以准备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区域安排的报告。该报告将集中于在世界所有区域建立区域和次区域安排的进展及其成就,并确认加强区域安排在促进和保护人权中发挥的作用。理事会十分期待在2018年9月第三十九届会议期间收到报告。

毫无疑问,区域性和次区域性机制与当地现实关系更为密切,它们了解所在区域的敏感性。他们的地位十分特殊,可帮助构建国际公认的人权标准,反映区域需求和特点,并通过区域压力确保各国遵守。

因此,理事会机制和区域机制进行密切的合作至关重要。为此,我十分乐意见到理事会特别任务负责人与区域机制开展联合活动并分享报告,我十分感谢区域机制对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程序的贡献。在普遍定期审议进入第三轮之际,我鼓励所有区域机制帮助促进这一重要的程序,以补充其他人权机构和机制的评估和报告。

尊敬的各位代表,

女士们,先生们,

2014年10月召开的第四届国际区域安排研讨会的一项重要建议,就是将国家人权机构和民间社会视为评估和报告各国人权状况过程中可靠的伙伴。

民间社会在人权理事会中发挥着显著的重要作用,这也造就了理事会在联合国政府间组织中独特的地位。

理事会为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提供空间,使他们的声音得到聆听并使他们与成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相互影响。民间社会通过其会外活动、声明和倡导向我们提供了在实地的第一手信息,为我们的讨论注入了热情和不同的视角并将我们的注意力转向重要且往往十分紧急的状况。

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还促进了普遍定期审议程序并与理事会的特别程序合作。对于民间社会在本国落实、跟进和进行能力建设工作方面的重要性,我绝不夸大。

但为了使我们充分享有他们的工作价值,向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提供充足的空间和保护,使其安全地与联合国和区域人权机制开展合作,这是极为重要的。

我在任期内十分重视恐吓和报复的行为。我会定期提醒各国,恐吓和报复参与理事会或其机制工作的个人或团体是完全不被接受的,我呼吁他们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并充分确保保护人们免受该行为。当我注意到指控时,我会向当事国提出这些问题并密切跟进每一个案件的发展。

这些只是理事会在与民间社会合作方面的一些良好做法。但理事会与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的合作实则并不完美。我希望,通过这两天的回顾和讨论,诸位将确认并分享你们的挑战、经验教训和最佳做法,旨在加强与民间社会组织、人权维护者、区域人权机制和联合国(包括人权理事会)的合作。

今年是理事会十周年纪念。今年全年为庆祝这一重要的里程碑召开了大量重大活动和讨论。在这些讨论中屡次出现的话题就是渴望见到理事会更加关注落实和对实地产生更多积极影响——本质上,即将言语转化为行动。

区域人权机制和民间社会与人权维护者在落实理事会决定和建议的工作中都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因此,在理事会跨入第二个十年并更加关注落实之际,我们必须努力确保人权理事会、区域人权机制和民间社会以及人权维护者之间的有效合作和积极互动。

尊敬的各位代表,

女士们,先生们,

人权区域安排的状态和发展因区域不同而异。虽然一些区域拥有人权委员会和法院,但也有其他区域没有合作机制。国际和区域机制之间的合作仍是一个需要密集讨论的领域。然而,可能开展合作的领域十分众多,应该进一步明确。我十分希望此次研讨会可以帮助深化关于区域机制在人权领域重要性的讨论。

希望研讨会成功举办,我十分期待听到诸位对于加强联合国和区域人权机制、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建议。

非常感谢各位。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