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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务委员会结束第一百一十六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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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

综述

通过关于南非、纳米比亚、瑞典、新西兰、斯洛文尼亚、哥斯达黎加和卢旺达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日内瓦(2016年3月31日)——人权事务委员会今日结束第一百一十六届会议,并于会议结束前通过了关于南非、纳米比亚、瑞典、新西兰、斯洛文尼亚、哥斯达黎加和卢旺达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关于本届会议中审议的七份国别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可在第一百一十六届会议的网页上查看。

届会期间,委员会还听取了其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特别报告员和意见后续行动特别报告员的进展报告。委员会也在闭门会议中讨论了其工作方法以及一系列个人来文。委员会继续讨论了关于生命权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的一般性意见草案。

委员会主席费边•奥马尔•萨尔维奥利(Fabiàn Omar Salvioli)在结束发言中表示,委员会举行了一次非常紧密且富有成果的会议,审议了七份国别报告并通过和发布了七份结论性意见。会议最后并未举行新闻发布会,数位委员会成员已经回答了媒体提问。委员会也通过了阿塞拜疆、孟加拉国、哥伦比亚、牙买加、摩洛哥、斯洛伐克和爱沙尼亚的七份议题列表,以及两份关于意见和结论性意见的后续报告。委员会还通过了年度报告以及关于翻译后续文件的正式决定,这应该会促进委员会的更深入工作。萨尔维奥利先生表示,对关于生命权的第六条一般性意见草案的工作也继续开展。委员会与非政府组织举行了数次会议,并听取了儿童权利国际网络的非正式专题汇报。委员会成员、秘书处和民间部门的工作得到了赞赏。

委员会第一百一十七届会议将于2016年6月20日至7月15日举行,届时将审议阿根廷、布基纳法索、丹麦、厄瓜多尔、加纳、哈萨克斯坦和科威特的报告。这些报告和相关文件可以通过委员会第一百一十七届会议的网页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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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媒体使用;非正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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