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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主旨发言/2016年人权机构联盟(AHRI)人权研究会议的彼得•贝尔(Peter Baehr)讲座:
两项联合国人权公约通过五十周年:遗产与前景,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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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3日

主席女士,
副市长,
同事们,朋友们,

我十分高兴能与深谋远虑的各位共聚一堂,共同商讨如何更好地在世界范围内保护人权。我也很荣幸能够在此发言,向彼得·贝尔致敬——他激发了一代又一代人在国际关系和人权领域开展跨学科研究,今天我们也请到了他的家庭成员到场。

我们在此共同纪念两项人权公约通过五十周年。但我同样希望强调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纪念日,即荷兰人权研究所的成立。自1981年起,荷兰人权研究所就不断为促进人权领域的教育和研究做出贡献,用极具创新性的方式产生了影响。因此,首先请允许我对该机构35年以来的卓越贡献表示赞赏。

在我们庆祝公约通过五十周年之际,这些条约无疑对我们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人权颇有帮助。它们教会我们尊重越来越多的社会多样性,也保持了基层行动主义的力量。人权事务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的工作已制定了各国义务,促进公约落实,并令许多人有机会得到侵犯行为的补救。

我们都知道,尊重人权是持续过程,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会面临许多新挑战。直至今日亦是如此。我对《第二项任择议定书》的一些缔约国近期宣布重新引入死刑感到十分担忧——这明显表明保护人权的斗争仍在继续。

所以,今年不仅是具有象征意义的纪念日。我们必须以不同方式将其视为行动呼吁。全世界正位于多种截然不同的趋势的交汇口,而我们也许处于关键时刻。

一方面,数百万人民——包括许多之前受到压迫性歧视的团体——正从人权进步中获益,包括前所未有的繁荣、承认并赞美平等权利以及在管理和法治方面的深刻进步。《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我们带来了真正的希望,极大推动了全球范围内对人权的尊重,做出了深刻的努力,旨在消除抹杀了许多人的机会和自由的不平等现象。

但与此同时,我们正经历着一种社区将自身封闭在敌对阵营内不断深入的趋势。世界变得非黑即白,充斥着恐惧和怀疑,多个团体被尖锐地定义并隔绝起来,也存在毋庸置疑的敌人。这一趋势令人深为不安。

在如今的背景下,脆弱的集体感正处于高压之下,因此像我们这样的一群人团结起来庆祝公约的成就是远远不够的。怨尤的风暴和仇恨的浪潮来势凶猛,我们不能沾沾自喜地自欺欺人。此时,我们应探讨如何秉承着对人权原则坚决一致的维护开展行动——就是现在,在那些原则尚未被腐蚀得节节败退之前。

因此,我对能受邀于乌特勒支发言深表感激——因为你们的方案努力克服公约面对的一系列最艰巨的挑战,我也希望能从各位的意见中获益。

我对公约未来的整体担忧在于如何确保更好的实地落实。我一直认为,成熟的国际外交需要各位阁下严格遵循国际公约,而这样的行为往往与现实世界全然相悖。

我们需要运用公约。也当然必须将其转化为适用的法律。但我们必须努力确保这些法律——无论是条文还是精神——得到尊重,并融入到文化和社会结构之中。

结束酷刑和虐待的承诺是一件好事;但这难道意味着所有监狱人员都能理解虐待被拘留者是不可接受的行为;这些难道意味着社会承认家庭暴力行为必须遭到惩罚吗? 获得适足保健的权利不能仅仅被视作口号——必须调整保健系统以确保它是真正无障碍、可负担且不存在歧视的。

作为学术界人士,各位能够分析法律和做法之间的障碍——即阻碍着跟进措施的力量以及我们的改善方式。

一系列研究已经揭示了条约系统的多种影响。对它们的评估各不相同;其中一些持批评意见。若继续努力强化条约机构系统,进一步研究将有极大帮助。因此,我想在此谈及一些我认为可从各位的贡献中获益的关键领域。

免于恐惧

首项挑战存在于安全领域中:我们应如何确保对由武装团体和暴力极端主义引起的全球不安全和不稳定采取可靠的人权对策。当人们向各自的政府寻求保护以免遭暴力行为和恐怖主义的伤害时,恐惧有时候似乎会吞噬理智。人权如何影响政策,从而让我们维护自由和安全呢?  

采取将安全置于人权之前的政策往往会导致对自由的侵犯,产生一种“我们对抗他们”的心态以及带有潜在的种族或宗教歧视的措施。我认为此类政策并不能令人们更加安全,且显然对社区进行了隔离和边缘化。我们应如何应对此类政策? 我们又应如何纠正人权原则给予极端组织运动空间这一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呢?  我们是否应该从更具技术性的层面鼓励各国在紧急时刻采用允许全面损害某种权利的详细条款呢?

另一方面,暴力极端主义正通过困惑而被疏远的年轻人积聚力量,向他们传达世界可简单归纳为纯粹冲突语境的信息。在这种语境下,平常生活的焦虑和失望被归入一种强烈的主体性,而认定的敌人则被认为应对一切个人和结构性失败负责。我们应如何通过有意义的人权价值讨论触及下一代人? 如何能够更好地理解预防暴力极端主义的性别方面——即妇女、男子、女童和男童在该领域内的不同经历?

我们还需要关注治安维持问题——这是所有国家法治或法治缺失最明显、最直接的表现。尽管研究已如此明确地显示了社区治安在各个层面的长期效力,但在许多国家内,监视技术的地位仍然高于社区治安,且得不到充分的监管和问责。我们也会看到携带全套军械装备的警察在街头巡逻,全然不顾这会令人民将其视作占领军队。

为了实现真正的长久稳定,关键在于令人民感到能够得到所有政治和司法机构的良好服务——是服务而非统治。对法治的尊重首先来自于执法者。只有公平的制度才会被视为合法,只有公正的社会才能更加团结。但若安全和治安系统滥用权力——无论是由于政治操作、制度腐败还是在运用过程中的歧视——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忠诚和信任纽带将成为惨重的损失。

因此,我想问大家,在你们研究的所有国家中——请关注个人社区层面——人们是否感到可以信任警察?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人民的顾虑又是否正确? 警察和安全部队的行动是否属于滥用权力从而造成了民众的不满? 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会对我们关于更好、更具原则性的政策制定的提议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

免于匮乏

现在我想谈谈公约对贫困的影响。公约承认,食物、充足保健、体面教育、适足住房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不仅是商品或中立的政策选择:它们都是权利。这就提出了问责的问题:这赋予国家和国际行为体结束贫困的责任。

2008年《任择议定书》在促进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法律问责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我认为任择议定书将提供一种强化这些权利的法律保护的动机,并在权利遭到侵犯时提供司法救助、补救和保证不再发生。

但在消除贫困方面的问责应不仅限于为个人提供补救。公约的许多方面都具有集体的本质,鼓励我们以创新方式考虑追责问题。

我们可以探寻法院和法庭之外的其他促进问责的方式——如对所提政策和方案的人权影响评估;基于权利的预算编制;以及制定判断政策是否能对权利产生预期影响的指标等方式。我们需要关注通常不被视为义务承担人的工商企业、国际金融机构以及捐助者的行动。

我们也应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之外探索,审查贸易和投资协定等国际协定,以及它们对包括经济和社会权利在内的所有人权的影响。这可能需要在某些领域内更明确的规范澄清,诸如域外义务和逐步实现的概念等方面。

我希望在此强调2030年议程》十分积极的前景。《议程》中明确承认,唯有基于让民间社会发展并运转的善治、平等和公共自由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权作为一条明确的规范线索贯穿于《议程》的整体框架之中。《议程》的主题——“不落下任何人”——明确承认了平等和普遍性。《议程》不仅承认了国家责任,也承认了私营部门和国际社会的责任。随着我们继续强化落实《议程》的问责框架,我希望学术社区的持续贡献能为这种努力添砖加瓦。

偏见和歧视

现在我想谈谈另一些十分紧急的担忧,它们同样也源自愤世嫉俗的煽动仇恨和恐惧行为。种族、宗教仇恨和仇外心理的广泛冲击愈演愈烈,这令我颇感不安。即使在世界最富有、最安宁的社会中,仇恨暴力的偏见幽灵都会从先前遭到限制的小角落中卷土重来,在如今的多个社会中肆虐。

从某种程度而言,我认为这源于社会诸多领域中的深层信任危机。一往无前的全球化力量和社会改变也许会令人惊恐。许多人认为他们的政府、所有政治行为体和国际机构并没有对其履行应尽的责任。他们认为管理系统没有响应他们的需求,从而将他们引入愤怒、极端的处境。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一旦种族主义、仇外心理和宗教歧视开始为人所接受,仇恨言论变得不再新鲜,那么席卷我们的将是毁灭性的羞辱、排斥和暴力行为。我们迫切需要对抗这种被一些政客用于攻击移民者的有害语境这建立在仇外心理和恐惧之上,令脆弱群体成为暴力行为、失业率上升和社会服务弱化等许多社会问题的替罪羊。

最近时常听闻移民者、尤其是穆斯林移民者是无法同化的,在抵达目的国数十年内保持着较高生育率,不忠于接待他们的社会,将自己的宗教视为政治意识形态,并试图摧毁欧洲的传统和自由。正如道格·桑德斯(Doug Sanders)的《穆斯林浪潮的迷思》(The Myth of the Muslim Tide)一书中明确所言,所有关于融入社会的可怕谣言都是不实的。尽管这本书出版已经四年了,但内容有说服力而又真实,我期待在座的学术界人士能够写出更多此类对社会融入和移民进行事实分析的著作。

我十分期待与各位讨论尊重移民者人权的方法。秘书长曾建议制定移民全球契约,而我们正努力制定一套人权准则以巩固这种努力。但在目前这种不断加深的仇外心理背景下,我担心本月的移民峰会在这方面将很难取得显著进展。

妇女应当服从男性这种有害观念深深植根于广泛政策和做法之中,贬低了历代妇女并否认她们的平等权利。在过去五十年内,我们在妇女权利方面看到了巨大进展——这部分要归功于两项公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的坚定平等立场。但今天,我们目睹了强化有害性别陈规定型并为歧视妇女辩解的说辞再度兴起。

极端的性别歧视与达伊沙(Daesh)之类团体的思想密不可分。但我也想提到,这种公然带有性别歧视的语言也在多个国家的政治辩论和媒体中悄然再现——而且,许多政策提议的更新均旨在削弱妇女的权利和自治。这种退步在妇女的性权利和生殖权利方面更为明显——许多国家目前正在审议的流产法修正案就是证明。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有必要采取行动,保护基于《公约》的性别平等的法律保障。法官是这些保障的守护者,而他们的决定对塑造判断是非的思维模式做出了贡献。遗憾的是,我所在的办事处进行的研究显示,性别陈规定型常常会扭曲法官对事实的感知、证人的可信度和受害者遭到的伤害。为移除司法系统内的陈规定型所付出的努力必须更加有效——而学术界在该领域的参与能够予以帮助。

此外,一些曾在性别平等方面取得进展的国家如今发生了退步——回退到了更强烈的不平等和有害习俗。举例而言,去年我所在的办事处发布了一份关于几内亚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做法的报告——我们发现这种做法确实自2002年以来有所增加。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退步,而我们又应如何应对? 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方式,有效地推动相关措施以持久地改变残忍习俗和思维模式。

我们在关于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权利方面遇到了障碍。这方面在过去十年内取得了显著进展,应归功于部分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本身的积极性和可见度不断提升以及重要改革和新政策的生效。在欧洲、北美洲和拉丁美洲以及亚洲和非洲的一些国家均是如此。然而,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群体的歧视和暴力行为仍然存在——全球某些国家的政府同样对此置若罔闻,甚至与践踏行为串通一气。

我们需要更多基于事实的报告和分析帮助我们澄清事实,并消除一些关于此类问题的混乱理解——尤其是在偏见引发误解的情形下。在人权理事会最近一次会议期间,一项关于建立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考察暴力和歧视问题独立专家任务授权的决议引发了分歧严重的讨论。我希望这项新的任务授权能够提升全球理解,并提供更加循证的报告。

新技术和网络

若不提及新技术手段,那么关于公约挑战和人权研究及行动主义提议的讨论将是不完整的。现在,几乎所有人口袋中都有一度被认为难以想象的强大设备,它们不断记录着各种数据。智能手机帮助人权维护者查明侵犯行为,扩大宣传并呼吁帮助。但手机同样助长了监视。

我希望在接下来的年月里,我们能够在鉴别符合人权的安全监视参数方面取得进展,其中也包括关于监管和问责的严格条款。我们还需要准确阐明对公司保护其客户数据的要求,包括遵循可能导致人权侵犯行为的国家要求等情况。我们也需要为公司制定更加明确的预防个人信息误用或商业化的职责。

智能手机和数据保护并非新科技引发人权挑战的唯一话题。无人机网络战争同样威胁到了生命权。转基因生物及其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给健康权、食物权和文化权利带来了复杂挑战。这些是学术研究的沃土,而我所在的办事处正带着浓厚兴趣关注诸位在此方面的工作。

制度支持

最后,我希望提出一个可能对将来五十年内《公约》的落实产生颇大影响的制度问题。我十分期待听取各位关于公约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以及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划分方面的见解。

我们都十分清楚废弃了原本的单一人权公约并将其一分为二的特定历史和政治背景。然而,尽管《维也纳公约》承认必须同等对待所有权利,人权理事会也制定了许多关于经济和文化权利的决议,许多国家内仍然没有将经济和文化权利视为人权的可行法律和政策框架——也没有确保决策者保护这些权利的问责机制。

许多因素延续了这种不平衡。关键问题在于,我们的全球制度安排是否足以解决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以及公民和政治权利之间的分裂。我们应如何拉近人权事务委员会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之间的距离,以此更具说服力地支持两项公约的不可分割性呢?

这个问题是关乎更多的联合会议——就如近期于7月召开的共同纪念活动——还是更长远的思考? 两个委员会是否能够共同审议报告? 单一机构能否同时根据两项《公约》——甚至所有条约审议请愿? 在加强《公约》监管方面还存在哪些其他选择?

2020年,联合国大会将审议关于加强条约机构系统的2014年决议。为准备这次审议,日内瓦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人权学院已开展了一项学术研究项目,探寻条约机构系统的改革和长期可持续方面的选择。学术进程向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开放,我也鼓励在座各位积极参与。这是帮助定义公约和条约机构系统未来的关键机会。

朋友们,同事们,

过去五十年内,两大公约和两个委员会在许多层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在极度动荡的时代,保护这项遗产并促进人权保护则是我们的责任。人权是和平与发展的最强推动力。我们能够建立司法制度、平等和包容——而世界也能凭借这些实现更强大的尊严、司法、安全和福祉。

但为此,我们必须探索更有效的方式来提倡改变、监管实际落实并对犯罪者问责。我期待听取各位关于建立各种联盟的想法;听取基层意见所需的方式;以及能为帮助各国的人权社区团结起来形成更强大力量可做出的贡献。

谢谢。

两项《公约》——是遗产,也是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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