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x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关于斯里兰卡和缅甸局势的声明

返回

2016年6月29日

日内瓦,2016年6月29日

我很荣幸呈报关于斯里兰卡的口头情况更新和我办事处关于缅甸的报告。

关于斯里兰卡的口头更新是根据人权理事会有关促进斯里兰卡和解、问责与人权的第30/1号决议呈报的,该决议在斯里兰卡的共同支持下获得通过。决议列出了一套完整而必要的司法和非司法措施,以推进斯里兰卡的问责与和解,加强人权保护、民主和法治。本次情况更新旨在盘点斯里兰卡落实其对第30/1号决议所做承诺的进展,明确挑战和局限,并提议未来发展的战略。

我满意地注意到,政府已经与联合国人权机制互动,包括对多项特别程序发出长期邀请。近几个月,斯里兰卡迎来了强迫和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与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的国家访问。寻求真相、司法、赔偿和保证不再发生问题特别报告员也开展了两次咨询访问。我要欢迎斯里兰卡在2016年5月批准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政府官员继续与我的职员合作,他们通过国内驻地任务和部署特派团提供技术援助。我也注意到了政府在我2月访问斯里兰卡期间的慷慨援助。

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促进和解。在独立日当天同时以僧伽罗语和泰米尔语唱国歌的决定是强有力的姿态,这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首次。随后,北方省的泰米尔部长走访了贾夫纳的一个佛教寺院。此外,之前对2009年内战胜利过度张扬的军事庆典也被更为低调的缅怀日取代。

我也注意到,宪法改革进程获得了显著的动力。3月,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成立一个制宪大会制定新宪法,并在2017年举行公投。这项程序是纠正助长了过往人权侵犯的结构缺陷的机会,也是强化对不再发生的保证的机会,例如增强平民对军队的监督。

不过我很担心政府还没有足够快地推出具体措施,在受害者和少数群体之间培养信任。人们存在焦虑,即对治理改革、过渡司法和经济复苏的充分承诺可能拖延或消散。

尤其是,指明并出让东部和北部仍被军方控制的土地的进展一直十分缓慢。当我在2月访问斯里兰卡时,我获悉了相关复杂情况,但当时让我宽心的是,一支新的工作队预计将在6月完成这项程序。这一程序缺乏透明度的情况越来越多地助长了挫折和绝望感,特别是在受害者和境内流离失所者之中。

其余在《预防恐怖主义法》之下被拘的个人的命运也令人担心。政府保释了39名未经指控被拘留的人员,但约有250名被拘者的命运仍不明确。政府曾承诺在3月底之前由检察长办公室作出裁决,但并没有进一步的指控或释放。此外,据报2015-16年在该法案之下有40多起新的逮捕。这种案件只会削弱对政府努力恢复法治的信心。

北部和东部依然屯守着重兵。监控以及在特定情况下的恐吓氛围也在持续。这都指向了政府在充分控制军队和情报部门方面的深刻挑战。

同时,据报正在起草新安全法以取代《预防恐怖主义法》。我希望这些法律能解决联合国各人权机制提出的诸多意见,起草程序也能够透明。总统向武装部队和警察部门的指挥官下达指令,要求允许人权委员会行使职能,确保被逮捕或被拘留者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我对此表示欢迎。

我鼓励政府机构在过渡时期司法和宪法改革进程的各个方面让人权委员会参与,包括起草新的安全法。

政府迅速培养公众和国际社会信任的重要步骤就是推进某些在法院搁置的标志性案件,并成功进行起诉。我强烈建议,在发展过渡时期司法机制的同时,现有的这些案件要迅速接受处理,而不是搁置一旁。

在此背景下,我注意到持续缺少保护受害者和证人的可行途径。为使2015年《援助与保护犯罪受害者和证人法案》符合国际标准的审议尚未取得进展。有效的、适用于国际犯罪并且让人民充满信心的证人保护系统是让证人挺身而出、让过渡时期司法机制被认为可信的关键。

由于责任不明晰且缺少联系各个进程的战略,成立必要框架以落实全面的过渡时期司法议程的进展受到了阻碍。   2015年11月,该国成立了总理行动小组提供整体的政治协调,它得到了一个专门的协调和解机制秘书处的支持。我要欢迎它近期任命了秘书长,并希望秘书处的机构能力和专门技能能得到加强。

我也欢迎政府在2016年1月任命了11人的工作队,由知名民间社会成员组成,负责开展国家磋商。确保将受害者和妇女等在设计、落实过渡时期司法进程中历来被排斥者作为核心是十分重要的。重要的是,那些参与磋商的人不应该受到恐吓,国外受害者的声音也应被纳入。同样重要的是,政府不要预先得出磋商进程的结果。有必要更好地让进程的公共性、参与性和正在背后建立过渡时期司法机制的私人专家工作相联系。

这种紧张关系在筹备有关成立专门的失踪人员办公室(OMP)的立法时彰显无遗,该立法于6月22日提交至议会讨论。应对失踪问题是一种迫切的需求,也有望为家人和受影响社区提供一种迅速的补救。因此,政府优先对待这项任务是正确的。不过,我得知,对于草拟法案只开展了有限的公共讨论,但我要承认将利益攸关方提交的材料纳入考虑的后续做法。

在2016年5月批准失踪问题公约后,我希望正在拟定的有利立法将会包括在刑法中把强迫失踪列罪。我注意到,6月7日,部长内阁也批准了立法草案,允许签发不在场证明,草案不久将呈递至议会面前。

编写失踪人员办公室草拟法案的专家据报正在研究不同的概念性过渡时期司法模型,例如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和特别法院。这样的基础工作是必要且受欢迎的,但如果工作的开展不具备透明性,就可能危害平行的磋商进程和受害者的参与。国家磋商应该以强有力的、怀着敬意的对话形式开展,各方要有空间来自由表达,包括关于国际行为者在过渡时期司法机制中的参与,旨在形成过渡时期司法方案的设计。

我依然坚信,按照人权理事会决议的内容,对问责机制的国际参与将是受害者眼中进程可靠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必要保证,因为被指的国际犯罪极其严重复杂,人权高专办的调查发现,它们可构成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政府的另一个挑战是开始安全部门改革进程,包括对安全部队成员全面的筛查程序。这将是斯里兰卡武装部队在国际防卫合作中重获一席之地的关键,特别是参与联合国的维和行动。未来可能有一支斯里兰卡运输护卫营部署至联合国马里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在此之前,联合国将与政府合作,在国家和国际层面落实严格的筛查程序,面向斯里兰卡有意部署的所有人员。

总之,鉴于至今为止政府为落实第30/1号决议中的一些关键承诺采取了行动,开展了进一步制定和设计过渡时期司法机制的磋商与准备,人权理事会应该感到鼓舞。然而,就我提到的问题,可以有更迅速、透明而持久的进展。持续的人权侵犯指控必须迅速得到解决,助长这些做法的结构和制度文化必须消解,以表明过去的行为将不被容忍。

我相信,政府需要全面而妥善协调的过渡时期司法战略来落实其对第30/1号决议的承诺。它应该得到一致的公共宣传运动的支持,在设计过渡时期司法机制时纳入民间社会。人权高专办继续准备着提供进一步的意见和技术援助。

这种变革进程难免需要一定时间。应对宪法改革、过渡时期司法、经济复原和安全部门改革的多轨行动会让任何政府承受重压。不过,我敦促政府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受害者对这一进程的急躁、焦虑和保留情绪。人权理事会的鼓励和支持至关重要,我希望,人权理事会将继续紧密参与。

本次口头情况更新的完整版本可在向各位分发的会场文件中查看。

现在我要呈报关于缅甸罗兴亚穆斯林和其他少数群体的报告。

联合国多年来已经对缅甸各少数群体的状况表达过关切。我今天的报告肯定了立即解决罗兴亚人等少数群体所受严重人权侵犯的必要性。

目前对于2016年4月上任的新政府有着很高的期待,我对有初步迹象表明需要变革的承诺感到鼓舞。首先,我想认可这届政府是数十年来族裔组成最为多样化的,它已经采取了一些初步措施应对国内少数群体的状况。这包括创建一个族裔事务部,以及关于举办21世纪彬龙和平会议的提议。我也注意到,5月30日,政府成立了一个落实若开邦和平、稳定与和平中央委员会,由国务顾问昂山素季(Daw Aung San Suu Kyi)主持。

至关重要的是,这些初步措施要推进重大而全面的行动,以解决我报告中指明的少数群体受到的根深蒂固的歧视。新政府继承了一套拒绝少数群体享有基本权利的法律和政策架构,对这些社区所受严重侵犯几十年来的有罪不罚助长了当前针对他们的暴力。就在上周,一群身份不明的暴徒袭击并部分破坏了缅甸勃固(Bago)地区的一座清真寺和其他财产,这清晰地提醒人们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预防并打击煽动歧视、暴力和仇恨的行为。

我相信,采取强力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应对少数群体所受的侵犯,为缅甸所有人民提供安全而和平的环境,让缅甸过渡到可持续发展、民主与和平的状态。

缅甸当局已正式承认了135个族裔群体,但罗兴亚人不在其中。多数罗兴亚人没有国籍,并被剥夺了获取基本经济和社会服务的途径。1992年以来,一连几名特别报告员都记录了罗兴亚人受到的普遍而系统性的侵犯模式。我的报告强调了其中一些模式,包括任意剥夺国籍;限制行动自由;威胁生命、自由和安全;性和性别暴力;拒绝健康、教育和适足生活水准权;长期流离失所;强迫劳动;人口贩运和移民偷运;基于地方命令的限制;限制政治权利。若经法院查实,侵犯模式表明可能犯下危害人类罪。

我的报告也写到了缅甸其他少数群体受到的侵犯,包括在武装冲突背景下。这包括平民受到的蓄意无差别攻击;利用童军;酷刑;强迫劳动;性和性别暴力;侵犯住房、土地和财产权;限制宗教或信仰自由。在克钦邦和掸邦北部,战斗有所激化,我们继续收到报告称冲突各方犯下侵犯行为,包括少数群体受到的各类人权侵犯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如在法院查实,其中一些侵犯可构成战争罪。

各位阁下,

在这个缅甸历史上的关键时刻,我敦促新政府开启新的希望之窗,开始紧急而一致的行动,在法律和实践中制止针对少数群体的歧视。我已经就政策和做法、立法、问责、预防进一步的侵犯、和平进程、机构和执行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此外,通过确保对过去和当前人权侵犯指控的问责,政府有机会培养人们对缅甸法治制度全新的、深刻的信心。

我办事处迫切地想要在这个充满前景的转折点为该国提供支持。我希望继续讨论成立国家办事处事宜,这样我们就能协助缅甸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立足于对全民人权充分而平等的尊重。

呈报关于斯里兰卡和缅甸的报告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