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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定期审议将对14个国家的人权记录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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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

日内瓦(2023年11月1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四届会议将于2023年11月6日至17日在日内瓦举行,14个国家的人权记录将在此期间接受审议。

普遍定期审议(UPR)是人权理事会的一个独特机制,要求每个联合国会员国每4.5年就其人权记录接受一次同行审议。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由人权理事会全体47个成员国以及希望参加的其他联合国会员国或观察员国组成。

将在届会期间接受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审议的这一组国家是(按照计划的审议顺序):土库曼斯坦、布基纳法索、佛得角、哥伦比亚、乌兹别克斯坦、图瓦卢、德国、吉布提、加拿大、孟加拉国、俄罗斯联邦、阿塞拜疆、喀麦隆、古巴。此次是这14个国家第四轮接受普遍定期审议。

14个国家的高级别代表团需展示为履行其人权义务和承诺所作出的努力,尤其是自其上一次普遍定期审议起,评估积极进展并发现挑战。

届会期间,接受审议的国家将与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进行互动对话。对每个国家的审议持续三个半小时,另有半个小时用于通过载有同行建议的报告。

审议所依据的文件有:

  1. 国家报告(由接受审议国家准备,可在审议期间以口头方式进行陈述);
  2. 联合国汇编(相关联合国机制和实体的报告中所载的信息,由人权高专办汇编成报告);以及
  3. 利益攸关方材料概述(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为普遍定期审议提供的信息,包括非政府组织、国家人权机构、人权维护者、学术机构、研究机构、区域组织,由人权高专办加以概述)。

来自不同区域集团的三个理事会成员国(或称“三国小组”)将担任报告员协助每个国家的审议。本届会议期间审议各国情况的三国小组是通过2023年1月11日的理事会组织会议抽签选出的。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四届会议的最终结果将于2024年2月/3月举行的人权理事会第五十五届常会的全会上通过。在一小时内,除了接受审议国家和其他国家外,联合国驻地协调员、联合国各实体的国家主任、国家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发言。

普遍定期审议的目标

普遍定期审议的目标是:改善实地的人权状况;履行国家的人权义务和承诺,评估该国的积极进展及面临的挑战;与所涉国家协商并征得其同意,加强技术援助;各国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分享最佳做法;支持在增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合作;鼓励与人权理事会、其他人权机构和人权高专办的全面合作和参与。

落实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是为了加强国家人权保护体系,同时也在解决侵犯人权的根本原因方面起到预防作用。

人权高专办对各国开展普遍定期审议结果的后续行动和落实工作给予支持。在此处获取关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更多信息。

时间表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第四十四届会议将在日内瓦万国宫二十号室举行,并将以联合国六种官方语言进行网络直播

各国接受审议以及通过和发布报告的时间表请见下方(包含接受审议国家文件网页的链接):

11月6日(星期一)
09:00-12:30 审议土库曼斯坦
14:30-18:00 审议布基纳法索

11月7日(星期二)
09:00-12:30 审议佛得角
14:30-18:00 审议哥伦比亚

11月8日(星期三)
09:00-12:30 审议乌兹别克斯坦
14:30-18:00 审议图瓦卢

11月9日(星期四)
09:00-12:30 审议德国
14:30-18:00 审议吉布提

11月10日(星期五)
09:00-12:30 审议加拿大
15:30-18:00 通过关于土库曼斯坦、布基纳法索、佛得角、哥伦比亚和乌兹别克斯坦的报告

11月13日(星期一)
9:00-12:30 审议孟加拉国
14:30-18:00 审议俄罗斯联邦

11月14日(星期二)
9:00-12:30 审议阿塞拜疆
14:30-18:00 审议喀麦隆

11月15日(星期三)
09:00-12:30 审议古巴
15:30-18:00 通过关于图瓦卢、德国、吉布提、加拿大和孟加拉国的报告

11月16日(星期四)
未举行会议

11月17日(星期五)
16:00-18:00 通过关于俄罗斯联邦、阿塞拜疆、喀麦隆和古巴的报告

更多信息和媒体问询,请联系:人权理事会媒体干事帕斯卡·西姆(Pascal Sim)simp@un.org,人权理事会新闻干事大卫·迪亚斯·马丁(David Díaz Martín)david.diazmartin@un.org和人权理事会新闻干事维丽娜·邦加茨(Verena Bongartz)verena.bongartz@u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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