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第十五周期(2021年)主席团成员
凯娃·洛兰·贝恩(Keva Lorraine Bain,巴哈马),副主席
凯娃·洛兰·贝恩自2020年2月起担任巴哈马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派驻日内瓦之前,她自2012年起担任巴哈马金融服务部法律顾问兼贸易和工业司代理司长。贝恩女士1987年加入巴哈马对外服务部门,随后担任了多个职位,包括财政部法律顾问、巴哈马英联邦上诉法院代理副书记官长以及巴哈马总检察长办公厅高级兼首席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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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本·阿比·塔利布·阿卜杜勒拉赫曼·马哈茂德(Ali Ibn Abi Talib Abdelrahman Mahmoud,苏丹),副主席(2021年1月1日-6月6日)
阿里·本·阿比·塔利布·阿卜杜勒拉赫曼·马哈茂德自2020年8月起担任苏丹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派驻日内瓦之前,他曾从苏丹外交部借调到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的伊斯兰开发银行工作,2002年至2013年担任世界贸易组织专家,2013年至2017年担任高级合作专员,2018年至2020年担任高级伙伴关系专家。马哈茂德先生1988年加入苏丹外交部,随后在该部的多个部门担任工作,是一名职业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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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比安·穆罕默德·萨拉赫(Ebyan Mahamed Salah)(索马里),副主席(2021年6月7日至12月31日)
伊比安·穆罕默德·萨拉赫自2019年8月26日起担任索马里联邦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并向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塔季扬娜·瓦洛瓦娅(Tatiana Valovaya)递交了全权证书。
在被任命到日内瓦之前,萨拉赫女士自2007年12月18日起一直担任索马里驻印度共和国大使。2004年至2007年,她担任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总理的政策分析师和性别问题顾问,兼任索马里重建和发展方案的高级协调人。她于2007年5月9日入职索马里联邦共和国外交部。
莫妮克·T·G·范达伦(Monique T.G. VAN DAALEN,荷兰),副主席兼报告员(2021年1月1日-9月30日)
莫妮克·T·G·范达伦自2017年5月起担任荷兰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派驻日内瓦之前,她自2013年起担任荷兰驻德国大使。2011年至2013年,担任荷兰外交部(海牙)领事事务和业务管理总干事兼副秘书长。2009年至2011年,担任外交部副秘书长。范达伦女士1988年加入荷兰外交部,曾出任多个外交岗位,包括荷兰驻美国和大韩民国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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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里·博里索夫·施特克(Yuri Borissov Sterk,保加利亚),副主席
尤里·博里索夫·施特克(自2020年12月起,出任保加利亚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施特克先生自2019年6月至赴日内瓦出任上述职务前,担任保加利亚驻摩洛哥大使。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担任保加利亚外交部副部长,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担任外交部联合国与发展合作事务司司长。施特克先生自1994年起多次担任驻外使节并在外交部内任职,曾任外交部政治事务司司长和反恐合作特别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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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贝克尔斯(Paul BEKKERS,荷兰),副主席兼报告员(2021年11月1日-13月31日)
保罗·贝克尔斯是荷兰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的代表。派驻日内瓦之前,他曾在2016-2020年期间担任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维也纳)办公厅主任和秘书处副主任。此前,他担任过荷兰驻马来西亚、波兰和白俄罗斯大使。2005年至2009年期间,贝克尔先生曾在外交部担任卫生、性别和民间社会事务主任,同时担任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特别大使。在其职业生涯的早期,他曾在加纳、扎伊尔、南非、土耳其任职,并在海牙的外交部担任各种职务。在被任命到日内瓦之前,贝克尔斯先生一直担任荷兰精神卫生和心理支持特使,领导王室工作组和性剥削和性虐待及性骚扰工作组。贝克斯先生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并研修过经济学和历史。他目前正在研习精神观和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