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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bership of the Human Rights Council
47个成员国共促人权

人权理事会成员

理事会由47个成员国组成,由联合国大会大多数成员通过直接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大会对候选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问题上的的贡献以及他们的自愿保证和承诺予以重视。

理事会的成员基于公平地域分配原则,席位分配如下:

  1. 非洲国家:13席
  2. 亚洲国家:13席
  3.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国家:8席
  4. 西欧和其他国家:7席
  5. 东欧国家:6席

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在连任两届后不得立即再选。

理事会主席团由代表五个区域的一位主席和四位副主席组成,根据理事会年度周期,任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