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各行为方能够开展哪些工作来 促进《公约》?

国家行为者

残疾人组织

残疾人和代表残疾人的组织在促进 《公约》方面可以起到多重作用,例如:

民间组织(除残疾人组织以外)

人权非政府组织和发展非政府组织 等民间组织在促进和监测《公约》方面 可以起到重要作用。这些组织可以开展 如下工作:

国家人权机构

国家人权机构可以开展如下工作:

联合国国家工作队

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在促进《公约》 方面同样可以起到作用,并且可以开展 如下工作:

联合国促进残疾人权利伙伴关系及 其多方捐助信托基金于2011年建立,旨 在支持由联合国牵头的、与批准和执行 《公约》有关的各项方案,主要是在国 家层面上,但同时也涉及区域和全球层 面。创始机构包括国际劳工组织、人权 高专办、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经 社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联 合国儿童基金会(儿基会)和世界卫生组 织(世卫组织)。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