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国家实施和监测独立机制
Prev 单元 6 – 国家实施和监测框架 Next
除指定上述机构外,《公约》要 求各国维持、加强、指定或设立一个框 架,以”促进、保护和监测”《公约》 的实施。
缔约国既可选择设立专门的残疾 机制,也可指定现有实体承担该监测职能。另外,第三十三条并未规定国家监测框架须为某一特定组织形式,缔约国 可按照本国政治和组织制度,酌情自由决定其组织结构。
无论组织结构为何,第三十三条规定,监测框架须满足三个关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