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于2006年12月13日获得通过,并于 2008年5月3日生效。世界各地的残疾人强烈呼吁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确保他 们的人权得到尊重、保护和落实,由此促成了这两份文件。

《公约》宣告了人类的多样性和人类的尊严。《公约》的主旨是,残疾人有权 享有所有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不受任何歧视。《公约》的序言部分和所有各项条 款都体现出了这一点。《公约》禁止以残疾为由的歧视,规定应为残疾人提供合理 便利,以确保平等,从而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公约》规定了缔 约国有义务促进积极看待残疾人和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了解程度,对于与残疾有关 的成见、偏见、有害做法、污名形成的社会习俗和行为提出了挑战。《公约任择议 定书》设立了申诉机制,确保残疾人对于违反《公约》规定权利的做法,享有平等 的权利要求获得补偿。

重要的是,《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挑战关于残疾问题的旧有观念,例如 医疗问题、引发怜悯或是慈善做法,规定在处理残疾问题时要以人权为本,增强残 疾人的权能。

《公约》实现了重大转变,一改以往的模式,形成了新的基础,并要求新的思 想。要执行这部《公约》,需要采取新颖的方法。为了确保从一开始就走上正规, 所有利益攸关方都必须熟知《公约》的宗旨、概念和条款,这其中包括:政府官 员、议员和法官;联合国专门机构、基金会和方案的代表以及教育、卫生和支助服 务等领域的专业人员;民间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的工作人员;雇主和媒体代表;以 及,残疾人和代表残疾人的组织,乃至广大公众。

《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批准工作进展迅速,但对于如何执行和监测 这些文书的认识却没有跟上进度。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认识到这个问题,并为 此编写了这本《〈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培训指南》。本书分为八 个培训单元,目的是为批准、执行和监测这些文书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信息,同时 增强他们的能力。《培训指南》主要针对《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培训课程的 主讲人,但同时也承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发挥作用。对于有志于从事这项重要事 业,提高认识和切实落实残疾人的权利,最终为人人建设包容社会的所有人,我建 议广泛传播和使用这些培训资料。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纳瓦尼特姆·皮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