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残疾的形成

人们通常认为,残疾是人所固有的 一种状况,例如,迫使人们不得不坐上 轮椅或是必须服药的某种医学状况。然 而,本单元将说明,现代残疾概念认为 残疾是指个人状况(例如坐轮椅或存在视 觉障碍)与环境因素(例如消极的态度或 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建筑)之间的相互作 用,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会导致残疾,影 响个人参与社会,例如:

个人因素是多层次的,可以分为实 际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两类,例如:

多种个人因素相互作用,可以加剧 或减轻残疾状况。例如,富有的肢体残 疾者可以接受高等教育,找到工作。这 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社会参与,缓 解残疾。

环境因素涉及到至少如下四类次级 因素:

众多环境因素结合起来,还可以加 剧或减轻残疾状况。随着人们对于残疾 问题的认识日益加深,积极和消极的环 境因素往往同时存在。例如,学校可以 增设坡道出入口,实现无障碍。但是, 公共交通依然没有做到无障碍通行,这 就意味着,虽然学校环境开放,但存在 肢体障碍的学生依然无法到校学习。

所有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将决定个 人参与社会的程度,以及由此形成的残 疾的存在程度。